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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綦江區緊密型醫療衛生共同體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讀
2024年12月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全面推動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4〕95號)。為深入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結合綦江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一)社會背景。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是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的一項重點工作,是推進健康中國和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有力抓手,是深化醫改的一項重要舉措,其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要讓人民群眾獲得更高質量、更加便捷、更為經濟的醫療衛生服務。從我區實際看,優質醫療資源總量仍然不足、布局不均衡,醫共體緊密程度不高,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尚不完善,群眾“小病不出鎮、大病不出區”的目標仍有距離。
(二)政策背景。2023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相繼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構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同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3〕41號),要求全面推進建設。2024年12月,重慶市出臺實施方案,為我區制定具體方案提供了依據。
二、目標任務
到2026年年底,基本建成人財物統一管理、權責清晰、運行高效、服務連續、信息共享的緊密型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醫共體”)。
?? 到2027年年底,醫共體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進一步鞏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功能更加健全,分級診療體系基本建成,全區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顯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能不斷提高,群眾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三、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綦江區全區范圍。對象包括全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主要為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及村衛生室。
四、主要內容
?? 《工作方案》從4個方面提出12條重點任務,對建立緊密型醫共體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立政府主導的醫共體管理體制、完善醫共體運行管理機制、完善醫共體支持保障政策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 醫共體架構。一是全區組建一個醫共體,由區級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各自專科優勢分別牽頭負責醫共體內技術支撐、雙向轉診、健康管理、學科建設、醫療服務質量提升等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基層橫向醫共體,針對服務人口少、能力不足的醫療機構,與鄰近服務能力較強的基層醫療機構組成橫向醫共體,統一運行管理,集約化發展。三是推進鎮村一體化。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逐步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對臨近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內招不到合格村醫的行政村,通過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期巡診、派駐人員以及鄰(聯)村延伸服務等方式,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
2.? 推進學科融合發展。依托區級各醫院專業背景,整合區內優勢醫療資源,打造國家、省(市)級核心拳頭學科。
3.? 整合拓展服務功能。整合利用系統內富集的人力、房產、床位等醫療資源,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以家庭簽約醫生為網格,積極拓展醫養結合、安寧療護、家庭醫療、產后照護、托育服務等健康服務功能。
4.? 爭取高層次醫院幫扶。通過與上級醫院開展合作,提升全區醫共體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5.? 提升輻射帶動能力。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作用,推動江蘇省人民醫院重慶醫院、中醫院等三家醫院向高水平研究型醫院轉型發展,對外發展專科聯盟,對內負責醫教研工作、同質化管理危重癥救治。
?? (二)建立政府主導的醫共體管理體制
6.建立工作專班。建立由區政府主導,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社保、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醫保、市場監管等部門及鎮街和醫共體成員單位參與的醫共體建設工作專班,統籌區醫共體規劃建設、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等重大事項。
7.組建運營管理隊伍。區衛生健康委牽頭抽調人員組建區級醫共體運營管理專(兼)職隊伍,具體負責醫共體運營的日常工作。
(三)完善醫共體運行管理機制
8.落實“六統一”管理要求。
(1)統一組織管理,完善醫共體章程與議事決策制度,建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共體理事會—成員單位”的組織架構。
(2)統一人事管理,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人口、業務發展需要,提出動態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建議,經科學評估、集體決策,并按程序報區委編辦批準后實施。建立健全醫共體人才引進和交流機制,統一開展人才培養和招聘。深化“區聘鎮用”改革,下派人員向管理、藥學、護理、公共衛生等專業拓展。落實“鎮聘村用”改革,加快鄉村醫生執業醫師化。
(3)統一財務管理。建立衛生發展“資金池”,統籌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醫共體成員單位單獨設賬、集中核算。加強醫共體內部經濟運行分析,嚴格內審管理,配合外部監督,合理控制成本。
(4)統一業務管理。制定統一服務規范與質控標準,推進分級診療與雙向轉診,統籌醫共體內床位、號源與藥品目錄,加強藥械全鏈條管理。
(5)統一績效管理。定期開展醫共體運營考核,考核結果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醫保基金支付、績效工資總量核定以及負責人員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6)統一后勤管理,建立醫共體“項目庫”與“設備庫”,統籌基建、維修、醫廢處理及設備采購調配,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9.建立完善“一大系統”“兩大平臺”“三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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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子項目 |
具體指標 |
達到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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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系統 |
醫共體運行數據 管理系統 |
組織 |
整合組織、人事、財務、業務等數據,通過數字化提升資源調配與運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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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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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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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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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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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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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平臺 |
智慧醫療平臺 |
遠程醫療平臺 |
提升基層醫療單位診療服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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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醫院平臺 |
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互聯網醫療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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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調度平臺 |
共享全區優質醫療資源,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群眾提供醫護上門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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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應急平臺 |
醫療應急調度平臺 |
效實現智慧調度、質量控制、生命體征信息監測,提高急救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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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應急處置平臺 |
提升傳染病風險感知、預警預判和應急指揮調度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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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中心 |
資源共享中心 |
醫學檢驗中心 |
通過“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實現群眾病情“小病不跑路,大病早診斷”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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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影像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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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電診療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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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診斷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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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應中心 |
以標準化的要求,提高消毒供應服務效率和質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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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耗配供中心 |
中西藥中心藥房 |
通過醫共體內藥品、耗材統一采購,降低成本,減少廉政風險,落實缺藥登記和配送制度,解決鄉村居民用藥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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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管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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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方中心 |
藥事管理和處方前置審核平臺,開展處方點評和用藥指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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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中心 |
電子檔案管理中心 |
建立全生命周期居民電子健康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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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管理中心 |
對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兒童、孕產婦、重大傳染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實行分類分色管理。 |
(四)完善醫共體支持保障政策
10.投入保障方面。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區財政根據發展建設規劃和財力情況,統籌支持。政府新增衛生健康財政支出向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適當傾斜。
11.醫療保障方面。探索實行醫共體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落實全市結余留用、超支分擔相關醫保政策。落實醫共體醫保基金使用內部監督管理責任。落實“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促進互聯網診療、遠程會診等醫療服務向基層延伸。
12.薪酬保障方面。落實“兩個允許”要求,統籌平衡區、鎮街兩級績效工資水平,合理調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間人員收入差距,建立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內部分配機制,收入分配重點向工作任務較重、條件相對艱苦的崗位傾斜。醫共體內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實行目標年薪制。
五、核心政策問答
問1:什么是醫共體?
答1:醫共體是醫療衛生共同體簡稱,整合“區-鎮-村”三級醫療機構,實行“六統一”一體化管理的緊密型組織,旨在推動分級診療與資源下沉,讓群眾就近享有優質醫療服務。
問2:什么是分級診療?
答2:依托醫共體三級體系,明確各級醫療機構的診療服務范圍,引導患者按照病情輕重逐級就醫、雙向轉診的就醫模式。如:常見病、多發病由村衛生室、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機構接診,疑難重癥轉診到區級醫院診治,病情穩定后,再轉回基層機構進行康復護理,實現檢查互認、處方流轉提升就醫效率,降低群眾就醫成本。
問3:偏遠農村怎么樣解決就醫便利的問題?
答3:通過“區聘鎮用”區級醫院每年將骨干醫生、專家派駐到基層坐診帶教,提升基層醫院診療水平,通過“鎮聘村用”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醫生派駐到村衛生室,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
問4.如何緩解群眾到區級醫院就醫不方便的問題?
答4:通過遠程診療、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心電診療中心等數字化建立,在基層就醫,區級專家遠程診斷,實現全區醫共體之間結果互認,讓群眾在基層就能享受區級醫院同質化服務,根據病情需要醫共體成員單位間通過綠色通道將重癥患者快速轉診至區級醫院,待病情穩定后轉回基層康復,形成連續服務閉環。
問5:什么是“一個號源”“一張床位”?
答5:“一個號源”指在醫共體內實現掛號互通,基層預約可直接轉診至上級醫院,無需重復排隊;“一張床位”指醫共體內床位統籌調配使用,首診醫院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可以在醫共體成員單位間直接安排合適床位,避免再次掛號,重復手續。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立足現有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通過建立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協作機制,在縱向和橫向上推進體系整合,實現“上下結合”、“防治結合”、“醫養結合”和“中西醫結合”。
(二)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