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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信息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603532R/2025-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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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9
- [ 發布日期 ]
- 2025-09-19
綦江文龍山予城小區“7·1”人員墜落窨井亡人事件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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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20時20分許,綦江區文龍街道山予城小區窨井發生一起人員墜井事件,造成1人死亡。
受區政府安排,區政府辦公室、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住房城鄉建委、文龍街道等單位派員組成綦江文龍山予城小區“7·1”人員墜落窨井亡人事件調查組,并邀請區檢察院、區紀委監委機關派員參加。
事件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調查取證、查閱資料、綜合分析,查明了事件經過、事件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等情況,認定了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針對事件原因及暴露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件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
該事件是一起因金科智慧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以下簡稱“金科綦江分公司”)未嚴格落實物業管理義務,對窨井蓋的日常巡查、維護管理不到位引發的責任事件。
一、事件基本情況
(一)涉事單位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金科綦江分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類型:分公司,住所:重慶市綦江區******幢,分公司負責人:段*勇,成立日期:2018年1月26日,營業期限:2018年1月26日至永久;經營范圍包括停車場管理服務、房屋中介、綠化養護、綠化物資配送、物業管理、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務等。
金科綦江分公司的物業管理業務以項目模式進行管理,目前在綦江轄區內共有愛琴海、山予城、御景江灣等3個物業管理項目。其中,本次事件屬該公司山予城項目部管理,該項目部配備負責人1名,下設保潔部、客戶中心、工程維修部、綠化部、協管部,在崗職工共57人。
(二)事件發生經過
2025年7月1日20時10分許,王*磊、周*琪、陶*同等5人在山予城小區1幢1單元邊玩“捉迷藏”游戲。20時20分許,玩到最后一局時,王*磊藏入山予城小區1幢1單元樓邊綠化帶里,周*琪、陶*同也藏入距王*磊4m左右的綠化帶里,躲了一會兒,王*磊說不耍了,然后王*磊向周*琪方向走,周*琪也向王*磊方向走,兩人相距約2m時,周*琪看到王*磊摔了,然后聽見“噗咚”一聲,周*琪走過去看,看到一個井,就喊“王*磊掉井里了”。附近小孩婁*巖過來用手機電筒查看并拍照,周*琪和婁*巖大聲喊“有人掉井里面了”,隨后陶*同撥打了119,小區保安知曉后撥打了110報警。
(三)事件現場情況
涉事窨井位于山予城小區1幢1單元南側綠化帶內,窨井口距1幢南側外墻3.7m,距綠化帶南側邊緣1.2m,綠化植物高約1m,井口呈圓形,直徑0.8m,有井蓋(井蓋為塑料和鋼筋合成的輕質井蓋),事發時井蓋下方壓有一根消防水帶,井蓋與井圈之間存在縫隙、閉合不嚴實。窨井深約12m,井內有積水,水深約3m,水面距井口高約9m,井底殘留有縱橫交錯的鋼筋。
涉事窨井經區住房城鄉建委調閱重慶市綦江區城市建設檔案中心資料核實,圖紙上無涉事窨井。為進一步核實該井由來,對建設單位(重慶潤慶置業有限公司)、監理單位(重慶新魯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單位(重慶市德宜信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調查。由于年代久遠,被詢問人員均不知道該井的由來。從現場情況看,該井在事發之前,設置有井圈和井蓋進行安全防護,有水帶從中引出,初步判定,該井曾為取水井。
(四)人員傷亡情況
事件致1人死亡,死者王*磊,男,13歲,家住綦江區**街道**小區**。
二、事件應急處置
(一)事件信息接報及響應情況
2025年7月1日20時27分,區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隨即調派2輛消防車14名指戰員趕赴現場,全勤指揮部遂行出動。區應急局接119轉警后,賡即向文龍街道通報情況并要求開展先期處置,隨即協調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處置。20時30分,120指揮中心接到119轉警電話,20時35分文龍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派出救護車,于20時45分到達急救現場。
(二)事件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20時37分,區消防救援力量到場,救援人員穿著防護裝備,對井下人員進行救援。利用移動供氣源,持續對井下注入新鮮空氣。經現場勘查,井深超過常規作業深度、井內存在大量積水、井底鋼筋結構復雜、井內氧氣含量低,作業要求高,王*磊在窨井內水下約70cm處且被粗大鋼筋穿刺胸頸,救援難度大。因救援切割點在水下較深位置,救援人員無法沉入水中開展剪切。為排除井內積水,現場依次嘗試使用了三類水泵設備進行排水作業。由于水面距地面高度約9米,所用設備因吸水深度不足,無法實現有效抽排。救援人員隨即使用水桶吊升方式開展排水作業。受作業空間狹窄、環境能見度低、操作難度大等客觀條件限制,所有操作流程均以最大限度保障被困者及救援人員安全為前提謹慎實施。直到井內水位顯著下降至可操作深度,救援人員利用破拆工具組,將鋼筋剪斷,于23時25分將王*磊救出。
(三)醫療救治和事件善后情況
1. 醫療救治情況
120到現場,因井深、狹小,醫務人員不能下井底查看及施救。醫務人員了解到有鋼筋貫穿被困者胸部,被困者無呻吟、動彈等反應,救援人員摸被困者頸動脈無搏動。醫務人員立即向120平臺匯報,120平臺指揮區人民醫院胸外科做好現場救治指導,保持與現場密切溝通。胸外科值班醫生及主任分別電話指導急救現場,需盡快切斷鋼筋,鋼筋保留體內送醫院救治。23時29分,消防救援人員將被困者救出送上救護車。醫生現場檢查被困者無生命征象,見一鋼筋從左側腋前線第6、7肋間穿入,從右側斜方肌中部穿出。在救護車上,醫生對患者采取呼吸道清理、上呼吸球囊通氣等救治,23時40分送達區人民醫院急診科,繼續搶救至7月2日00時20分,一直無生命跡象,告知患者家屬同意后停止搶救,宣布其死亡。
- 事件善后情況
7月4日16時30分許,死者家屬與金科綦江分公司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協議。死者尸體于7月6日早晨6時下葬。
三、事件原因分析
事件直接原因是:王*磊行走踩踏上松動井蓋,井蓋發生傾斜墜入井內身亡。
(一)直接原因分析
因窨井口無防墜網,有消防水帶穿過,致井蓋未蓋嚴實,存在縫隙,處于松動狀態,王*磊行走踩踏上松動井蓋時,井蓋發生傾斜后墜入井內,導致本次事件發生。
(二)間接原因分析
金科綦江分公司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第三條第三項[[1]]和《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一、二項[[2]]規定嚴格落實物業管理義務,對窨井蓋的日常巡查、維護管理不到位,導致其未及時發現和處理窨井蓋未蓋嚴實問題。??
??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過調查,本次事件可以排除人為故意傷害、突發災害等因素影響。????
四、事件暴露的問題
(一)金科綦江分公司。一是對窨井蓋的日常巡查、維護管理不到位。未按照《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一、二項要求,健全山予城小區窨井蓋管理檔案,做到“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對山予城小區窨井蓋的日常巡查、維護管理不到位,未及時消除窨井蓋未蓋嚴實問題。二是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對小區業主開展窨井蓋安全宣傳教育不夠。
(二)文龍街道。履行屬地責任不夠,其社區事務服務中心落實《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三款[[3]]有差距,存在指導和監督本轄區金科綦江分公司開展窨井蓋日常巡查和維護管理、建立“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窨井管理檔案物業管理活動不夠的問題。
(三)區住房城鄉建委。履行屬事行業牽頭作用發揮不夠,履行對街鎮物業管理工作指導不足,對物業企業物業管理活動監督檢查不夠。其物業管理所落實《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第五條[[4]]規定有差距,存在督促金科綦江分公司開展窨井蓋日常巡查和維護管理、建立“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窨井管理檔案工作不夠的問題。
五、相關處理建議
(一)金科綦江分公司
金科綦江分公司,存在未嚴格落實《物業服務合同》第三條第三項和《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一、二項規定要求,健全山予城小區窨井蓋管理檔案,做到“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對窨井蓋的日常巡查、維護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處理窨井蓋未蓋嚴實問題。建議由區住房城鄉建委依法進行處理;責成金科綦江分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前對事發窨井口進行封閉或回填處理,由區住房城鄉建委負責督促落實;并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將處理情況報事件調查組。
(二)文龍街道社區事務服務中心
文龍街道社區事務服務中心落實《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三款有差距,存在指導和監督本轄區金科綦江分公司開展窨井蓋日常巡查和維護管理、建立“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窨井管理檔案物業管理活動不夠問題。建議責成社區事務服務中心向文龍街道辦事處作書面檢查,由文龍街道辦事處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將處理情況報事件調查組。
(三)區住房城鄉建委物業管理所
區住房城鄉建委物業管理所落實《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款[[5]]和《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第五條有差距,存在督促金科綦江分公司開展窨井蓋日常巡查和維護管理、建立“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窨井管理檔案工作不夠問題。建議責成物業管理所向區住房城鄉建委作書面檢查,并由區住房城鄉建委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將處理情況報事件調查組。
六、事件整改和防范措施
為深刻吸取事件教訓,切實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事件,針對金科綦江分公司及各監管單位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如下事件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嚴格落實物業管理責任
金科綦江分公司要嚴格落實物業管理責任,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1. 要建立健全并落實好窨井蓋、消防等公共設施定期巡查管理制度。制度要明確巡查標準、內容和責任人;窨井管理要做到“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巡查要制定詳細的巡查路線和記錄表格,要求巡查人員對井蓋的完整性、穩固性、周邊環境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如實記錄巡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并安排維修人員進行處理,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2. 加強物業工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工作人員在突發事件中的應急處置能力。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明確在發生墜井等事件時的應急響應流程和各人員職責,確保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先期處置救援工作,并做好現場管制和負面信源管控,防止負面輿情傳播。
3. 加強宣傳教育。要加強對物業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其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對業主提出的關于窨井蓋等基礎設施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登記、核實和處理。加強對小區業主防火、防墜井、防觸電、防高空拋物等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安全宣傳的精準性。
(二)強化指導監督職責
區住房城鄉建委等有關部門和屬地街鎮要按照《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職責,加強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一是按照《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要求,進一步強化相關單位對窨井蓋的管理職責,以此為契機,舉一反三,扎實開展窨井蓋整治工作,做到“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要督促窨井蓋權屬單位加強日常巡查排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健全窨井蓋管理檔案,做到窨井口防墜網“應安盡安”。二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要求,加強對小區安全隱患的排查和物業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和不嚴格履行物業管理責任的違法行為。三是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宣傳教育,加大防溺水、防高墜、防文體設施傷害等安全知識宣傳,強化學生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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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文龍山予城小區“7·1”人員墜落窨井
亡人事件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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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山予城小區業主委員會與金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第三項:小區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等。
[[2]]第十條?窨井蓋在日常管養中應主要遵循以下規定。
?? (一)權屬單位應建立“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的管理檔案,并按城市管理部門要求定期報送;
?? (二)權屬單位應加強巡檢,建立定期巡查機制,落實日常維護責任,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限時進行處理,并做好巡查維護工作日志;??
[[3]]《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職責,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
[[4]]《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第五條:······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督促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小區內窨井蓋的日常巡查等工作。
[[5]]《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市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