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專題專欄
>
重慶生態環保督察?綦江在行動
重慶市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綦江區反饋例行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 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重慶市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綦江區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報告。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5年2月25日向綦江區委、區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路偉通報督察報告,綦江區委書記尹國喜作表態發言,綦江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郭小萍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高正華,督察組有關人員,綦江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鎮街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近年來,綦江區委、區政府深學篤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積極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斷壓實。召開區委三屆七次、八次全會,專章部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修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實施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河長制執行情況等專項審計。
污染防治攻堅取得積極成效。制定并落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22—2025)》,推動綦江河、蒲河2個國控考核斷面水質穩定保持為Ⅱ類。創新政協委員河長制度,治河經驗入選全國河湖長制典型案例。
綠色低碳轉型有序推進。大力推進國家高新區創建,打造“兩主四特”產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數字經濟增加值保持高位增長。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建成投用西南地區首座百萬千瓦級大型抽水蓄能電站。
綦江區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5年1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62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性辦結26件,責令整改13家,立案處罰3家,拘留2人。
督察指出,近年來,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取得積極進展,但對標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與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盼相比,工作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部門和鎮街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到位。石角鎮、東溪鎮在已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新發展養豬場或新建木板加工廠。北渡鋁產業園中部分建設項目存在未批先建問題。
個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問題整改反彈嚴重。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綦江工業園區橋河組團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較低。督察發現,2022年—2024年該廠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低,大量“外水”進入污水處理廠。
部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不嚴不實。10月30日重慶衛視曝光通惠河惠濱二路段水葫蘆泛濫問題,調閱資料發現通惠河27名河長10月份巡河共80人次,均未發現并上報該問題,河長巡河查河質量不高。
二是大氣污染防治問題突出。空氣環境質量下滑明顯。2021—2023年,綦江區PM2.5濃度、優良天數連續3年未完成年度目標;2024年1月—10月,PM2.5濃度同比上升0.5%。
部分涉氣企業治污不力。部分企業存在環境管理粗放、未能有效收集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煙塵、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等問題。
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綦江區3家機動車檢驗機構均存在使用OBD作弊器、違規改變檢測方法等行為,為機動車出具虛假合格檢驗報告。
重污染天氣應對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綦江區啟動黃色、橙色預警期間,部分企業未落實限產、停產減排措施。
三是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城鄉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2024年1月—9月,綦江區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市政排水管網排查進度、市政排水管網存量三四級結構性缺陷整治進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趕水鎮、打通鎮等地存在生活污水管網不完善、破損未及時修復或雨污未分流等問題。信家巖污水處理廠處理量與服務片區供水量不匹配,“清水進、清水出”問題突出。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問題突出。部分入河排污口未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的要求納入全國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信息化平臺;部分入河排污口存在晴天排放污水問題,卻被判定為無需整治或已完成整治的排口。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亟待加強。部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存在設施維護不到位、進口堵塞溢流或無進水、進水濃度低、濕地植物大面積死亡等問題。
四是一些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問題亟待解決。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管理粗放。重慶華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遺留磷石膏問題未全面徹底解決。個別公司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將應循環利用的邊角料填埋于工業廢物處置場,無償擠占公共資源。
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夠。已建成的北部新城棄土消納場未啟用,部分建筑垃圾運輸公司、處置場或回填場、需外運建筑垃圾的工地未辦理核準證。高新區中國動力項目等地塊存在擅自傾倒工程渣土、拆除垃圾或裝修垃圾問題。
河道管理工作有待加強。部分河段違規亂搭亂建臨時建筑或永久建筑,影響行洪安全;個別水電站未按要求設置不可逆生態流量泄放設施,部分時段未達到生態流量泄放要求。
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部分畜禽養殖場存在糞污處置不到位、還田面積不足、管網破損未修復、糞水溢流周邊環境等問題。部分水產養殖場存在尾水處理設施維護不到位、植物基本死亡等問題。
??? 督察要求,綦江區委、區政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效統籌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堅決打好長江經濟帶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攻堅戰,為高水平建設美麗重慶、加快打造美麗中國建設先行區作出貢獻。要大力推進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改造升級傳統產業。要堅持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切實深化結構調整、重點行業深度治理。要深化河湖長制,強化綦江河等重點流域治理,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等。要加快推進督察問題整改,對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于客觀上需要較長時間推動解決的要制定明確計劃、抓緊實施。
督察強調,綦江區委、區政府要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移交綦江區委、區政府處理。
?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