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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生態環保督察?綦江在行動
重慶市第二輪第二批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一批)
重慶市第二輪第二批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
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一批)
(第十一批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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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辦結 目標 |
處理和整改 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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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綦江電20241129001 |
投訴人家住綦江區三江街道易安居小區,其反映小區在晚上11點左右會出現酸臭氣體并持續整晚,業主群內居民均反映該狀況已有數月時間,且懷疑是吉恩公司夜間生產偷排有毒有害氣體。 |
綦江區三江街道 |
大氣 |
經核查問題部分屬實。 1.經查,重慶吉恩冶煉有限公司分別設置有硫酸鎳和硫酸鈷兩個生產車間。鎳系統生產環節,會產生帶有酸味的廢氣。 2.夜間(22點)現場檢查時,該企業的鎳系統生產車間正常生產,污染防治設施處于運行狀態,車間附近能聞到酸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現場對該企業浸出廢氣排口進行了執法監測。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規范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
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對該企業浸出廢氣排口進行執法監測。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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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綦江信20241129001 |
投訴人家住綦江區篆塘鎮篆南街,其來信投訴綦江縣水之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珠灘電站)問題:1對兩岸生態環境及地質造成破壞。2蓄水淹沒自家房屋,導致房屋開裂地基沉降,變成危房。其在投訴材料中用多組照片對房屋受洪水侵擾情況進行展示。3該電站2009年正式投產,但2019年才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無證生產長達十年。4違法侵占耕地100多畝。投訴人資料顯示其曾就房屋受損的賠償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并向區水利局投訴過,有回復函。 |
綦江區篆塘鎮 |
其他 |
經核查問題部分屬實。 1.經現場核實,兩岸生態環境良好,未發現生態破壞現象。但篆塘鎮陶家村因2020年6月特大暴雨后,篆南街滑坡產生滑動破壞。目前,該滑坡部分處于基本穩定狀態,部分處于欠穩定狀態。 2.投訴人就“蓄水淹沒自家房屋,導致房屋開裂地基沉降,變成危房”問題于2021年7月向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就水之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損害其財產問題賠償。經綦江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地基土的不均勻性及房屋自身建造的質量不良是造成原告房屋不均勻沉降的主要原因;珠灘水電站蓄放水及洪水對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有促進作用。現有證據證實案涉房屋現有沉降不影響主體安全,應當通過加固方式處理。水之星公司的蓄放水確實對原告的房屋造成了一定的損壞,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原告不同意按加固方式進行處理,所以綦江區人民法院無法判定水之星公司應當賠償原告的準確金額。該案經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均維持原判。 3.經核查水之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珠灘電站)于2009年9月投產,2017年完成發電許可證的機組啟動驗收和電站竣工驗收,2019年4月1日獲批了發電許可證。 4.經核查篆塘陶家村、珠灘村、鐵馬村被河水淹沒土地由老百姓與水之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珠灘電站)自愿達成土地使用協議予以補償,每年已支付到位補償費用,目前未發現違法占耕問題。 |
部分屬實 |
1.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做好地災防治工作,完成地質災害治理。 2.督促水電站依法依規運行,盡量避免或者減少對沿河居民的生產生活造成影響。 3.加強水電站監督管理,嚴禁違法占耕。 |
1相關單位對現場進行踏勘; 2.加快推進工程治理,同時加強水電站的監督管理,嚴禁違法占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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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綦江電20241129002 |
舉報人稱其在11月23日及11月24日舉報通惠街道融創名門東站(秋實小區附近)違規修建化糞池和擋墻的問題后,督察組工作人員到現場核查,認為該化糞池從未清掏過,且有農戶取糞水種菜,確實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但當時隨行的通惠街道工作人員何川現場的說辭不符合實際情況,化糞池和擋墻確實存在安全距離不夠的問題,屬于違法違規,對于通惠街道所說的舉報人反映問題不屬實的答復和說法不認可,將把相關證據資料等郵寄給督察組。 |
綦江區通惠街道 |
水 |
經核查問題部分屬實。 1.融創名門小區由于施工方停工,化糞池管網尚未完工,未辦理移交手續納入規范管理,有周邊居民私自進入該區域取糞施肥。 2.11月27日,通惠街道按照整改要求對化糞池進行了加蓋處理,并重新樹立了警示標牌。11月28日,督察組工作人員到現場復核情況,結合設計施工圖再次確認化糞池和擋墻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 |
部分屬實 |
對未封閉化糞池進行封閉,消除臭氣與安全隱患。 |
1.對被投訴現場開展核查。 2.11月27日,通惠街道對未封閉化糞池進行封閉,并在該區域設立警示牌。11月28日復查時,化糞池封閉已被破壞。 3.11月28日,通惠街道審核并通過了再次整改的預算報價,將按照整改要求重新對化糞池封閉問題進行整改。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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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綦江電20241129003 |
投訴人反映今年2、3月份以來篆塘到蓋石之間瑪鋼廠里面有混凝土攪拌站在下雨填將廢水排入綦江河,生產時廢氣擾民。投訴人懷疑該混凝土攪拌站未辦理環評手續,希望督查組核實。 |
綦江區篆塘鎮 |
水 |
投訴人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1.經查,瑪鋼廠內目前有兩家企業,一家為重慶欣久預制件廠(混凝土攪拌站隸屬該廠,另一家為綦江區治建沙石加工廠。 2.重慶欣久預制件廠已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書),并于2024年8月進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現場檢查時未見粉塵散排,未發現廢水外排跡象。相關單位將待下雨天再復查該企業是否存在“在下雨天廢水排入綦江河”的行為。 3.綦江區治建沙石加工廠已取得環境保護驗收批復及排污許可證,加工廠建有污染防治設施。自2024年5月以來,該廠間歇性停產,現場檢查存在揚塵未處置到位,已現場督促企業立行立改。 |
部分屬實 |
1.督促2家企業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 2.對反映問題進行再次核查,立行立改。 |
1.11月29日,對瑪鋼廠區內的2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2.12月2日,對該攪拌站和治建沙石廠生產情況和排污情況進行再次核查。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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