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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492N/2023-00030
- [ 發文字號 ]
- 中峰府發〔2023〕44號
- [ 主題分類 ]
- 地質
- [ 體裁分類 ]
- 預案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中峰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7-27
- [ 發布日期 ]
- 2023-08-10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峰鎮2023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站、所、中心):
《中峰鎮2023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已經鎮政府討論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村、本辦公室、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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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峰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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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要論述,履行搶險救災職責,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應對地質災害,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重慶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專項預案》(渝府辦發〔2014〕41號)、《重慶市綦江區2014年地質災害(地震)專項應急預案》(綦江府辦發〔2014〕46號)、《重慶市綦江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并結合我鎮地質災害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健全機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完善應急處置運行機制,提高處置機構的運行和聯動協調能力,提高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安全理念,建立并完善責任制,明確責任,認真履職,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重點,同其他安全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督促、整體推進,確保安全。
(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聯動。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做到小災不出村、中災不出鎮。各村(居)民委員會作為處置本轄區突發性地質災害的主體,應根據職責范圍制定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明確責任人和指揮權限,認真落實各項措施。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隨時做好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要以預防為主,重點加強日常巡查工作,狠抓隱患排查,強化監測預警,落實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然。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積極防范、科學應對、高效處置各類突發地質災害事件,切實減輕地質災害帶來的危害和風險。
四、現狀
截止2023年7月,我鎮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8處,其中滑坡6處、危巖2處,分布于全鎮5個村(居)。共危及152戶543人,其中常住人口共計100戶206人。威脅人口在10人及以上、需要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點共6處。
五、應急組織體系
(一)鎮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部
鎮政府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由鎮政府黨委副書記、鎮長雷雨同志任指揮長,分管領導鎮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副鎮長王遠平同志任副指揮長。
鎮指揮部工作職責:負責決定啟動本級應急處置預案或采取其他應急措施,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處置指令,采取各項應急處置措施;負責指揮、協調、組織社會有關搶險救援力量,動員和組織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區域,協同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決定對地質災害現場進行封閉、實行交通管制、強行組織避災疏散等強制性措施,情況特別危急時決定對直接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或妨礙搶險救援的建(構)筑物強行拆除;負責收集、掌握地質災害相關信息,發布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審定擬向上報送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報告;協調上級相關部門落實救災資金。
(二)鎮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
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規建辦,負責我鎮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和處置日常工作。
鎮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具體負責地質災害應急體系、應急平臺系統建設,組建監測和預警系統;負責應急值守,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和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情況,向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應急辦上報和續報災害的各類信息;及時傳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和區領導的指示,通報災情;制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培訓和演練;負責涉及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相關單位的通訊聯絡和災情統計。
(三)鎮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規建辦:負責統籌協調全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向鎮政府提出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建議;組織落實鎮搶險救援指揮部有關應急措施;組織召開部門協調會議,協調鎮有關部門、各村共同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鎮級救災專項資金;負責向區政府及鎮政府領導報告地質災害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2.派出所:負責指揮地質災害(地震)現場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維護地質災害現場的治安和組織人員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工作。
3.民政社事辦:統一收集災情數據和救災工作情況;調配救濟物資,指導救災捐贈,提出救災物資和資金分配方案;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指揮部提出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建議;配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及安置工作,幫助做好災民生活安排工作,并按規定給予重災戶救濟補助;向上報告災情。
4.財政所:負責籌集調度救災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負責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
5.應急辦:負責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和搶險救援有關設備協調。主要包括:組織開展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監測,組織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制訂應急搶險方案并組織實施。
6.衛生院:負責對傷病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采取措施做好災后疫情防治工作。
7.農服中心:負責組織災區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的監測,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情的暴發流行。
8.規資所:
(1)協助鎮人民政府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地質災害點的防災預案。協同落實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2)協助鎮人民政府做好每年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培訓,宣傳貫徹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規。
(3)協助鎮人民政府做好轄區內地質災害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建立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臺賬和防治檔案。 ?????????????????????????
(4)當地質災害災(險)情發生后,會同鎮政府相關人員及時到現場勘查,提出應急處理措施。
????9.各村(居)民委員會:
????(1)協助鎮人民政府落實地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貫徹落實區、街鎮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和預案。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協助街鎮政府確定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
(4)負責組織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工作并對監測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定人、定點、定時進行對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和檢查,分析上報監測情況。
(5)負責督促檢查監測設施保護和監測點記錄上報工作。
(6)當地質災害災(險)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六、預防、監測、預警
(一)預防、監測
監測預警和搬遷避讓是我鎮預防地質災害事故的主要措施。我鎮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都要實行群測群防。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各村(居)民委員會和相關部門為主導,區規資局為主管,區地質環境監測站和技術支撐單位為技術依托,各相關責任人(包括地質災害威脅區內建構筑物所有人、管護人、資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發揮信息系統作用,組成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地災點監測人員加強現場監測和巡查,及時對突發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警,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建立地質災害通報、會商及預測預報等制度,同時形成我鎮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反饋機制;鎮級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地質災害排查、巡查,落實本部門地質災害監測,并將調查成果和監測數據定期匯交鎮指揮部辦公室,促使我鎮通過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有效監控,為有效做好我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礎信息。
地質災害威脅區內建(構)筑物的所有人、管護人、使用人和建(構)筑物主管部門,應按照區政府、街鎮和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的要求,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和預防工作。
(二)預警
各級、各部門地質災害監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扎實做好日常監管工作。當地災點監測人員發現地質災害隱患變形加劇情況時,應立即預警,第一時間發出預警信號:敲鑼,迅速動員和組織群眾向預定安全地點撤離,同時按程序上報地災發生情況,各級、各部門同時展開救援工作。
七、應急響應
(一)災(險)情報告
1.要求: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具體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2.內容:
(1)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或發現)時間、詳細地址、受災范圍(或受威脅對象);
(2)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和人員救治(助)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災害現場基本情況;
(3)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地質災害(地震)災情(險情)的潛在危險程度、危害程度估計及發展趨勢的初步評估;
(4)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態初步控制情況,現場前期處置指揮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5)下一步計劃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請求支援的事項)。
(二)災(險)情應急響應
各村(居)民委員會在接到地災點監測人員的災(險)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了解災(險)情,劃定成災范圍、設置警戒區域、撤離險區群眾,并迅速上報鎮政府分管領導副鎮長王遠平,由分管領導報告鎮長決定是否啟動鎮級預案,然后再按程序上報區政府和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突發性地質災害信息采集、處理制度,確保應急處置期間的信息暢通。鎮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搶險救援單位,應確定1名負責人和聯系人,保持24小時的通訊暢通。
(二)搶險救援力量保障
鎮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各村(居)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具體工作。
(三)搶險救援裝備、物資保障
鎮應急辦要做好應急搶險救援的設施、設備和救災物資儲備。如處置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應準備必要的防護服,保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搶險救援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制度保障?
鎮規建辦牽頭組織各村(居)和相關部門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等制度,及時準確上報災情險情信息。發生重特大災情時要隨時上報。做好群測群防工作,建立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落實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做好災害點的防災預案;要及時向災害影響區居民發放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向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做到有備無患。鎮規建辦、鎮黨政辦、鎮民政社事辦、鎮應急辦、鎮財政辦、衛生院、規資所、派出所和各村民委員會要各負其責,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本部門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確保地質災害防治不留死角,監管不留真空。
(六)責任追究?
鎮政府將按照《國務院關于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治安管理處罰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規定,對有以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追究責任:
1.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不按有關規定上報和遲報、漏報、瞞報的。
2.拒不執行地質災害現場指揮部的指令,延誤應急搶險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
3.在人員救助、物資調配、事故調查、現場秩序維護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影響、干擾和阻撓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
4.引發地質災害災情,造成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
5.不按要求及時采取措施處置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
九、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安全宣傳?
向社會公布鎮突發公共事件統一報警電話,使廣大群眾知曉。鎮有關部門要利用LED顯示屏、手機短信、廣播和各種會議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提高全民安全自救和防護能力。
(二)預案培訓
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訂相應的技術方案,儲備相應的物資,組織本部門、本系統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參加應急搶險救援業務培訓,熟悉實施預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應急演練
鎮指揮部應組織鎮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演練。每個地質災害點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演練,提高群眾應急逃生、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監督檢查
鎮政府會同區國土房管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十、附則
(一)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編制并負責解釋。
(二)預案發布?
本預案經鎮政府辦公會討論通過,以文件形式印發實施,并報區規資局備案。
(三)預案管理?
各村(居)民委員會和負有應急保障任務的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擔負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任務,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鎮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四)預案修訂
鎮政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修訂期限最長為3年,期間若發生人事變動,則由新任相關責任人繼續履行各自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