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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492N/2025-00008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中峰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發布日期 ]
- 2025-03-25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承擔基層治理指揮中心的日常運行和指揮調度相關工作。承擔“一中心四板塊一網格”基層智治體系建設和基層治理智治平臺的統籌協調、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協同流轉、應急指揮、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機要、保密、檔案、公文、會務等工作,承擔機關接待、后勤保障、黨務政務值班值守等工作。
2.黨的建設辦公室。承擔黨的建設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民主法治建設,以及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群眾團體等領域的工作,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承擔基層黨的建設、紀律檢查、精神文明、法制、網絡安全與信息化、機構編制、干部人事、民宗僑臺等工作。承擔轄區內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服務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承擔經濟發展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經濟發展、村鎮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財政管理、經濟社會統計等領域的工作,制定和執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強化產業引導,落實區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承擔市政設施管理、市容環衛、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設等工作。承擔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以及內部審計等工作。
4.民生服務辦公室。承擔民生服務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體育、勞動就業等領域工作,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落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扶貧濟困等社會保障政策,承擔民政、生育服務、老齡事業發展、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物業管理、退役軍人服務以及其他民政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辦公室。承擔平安法治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平安法治、應急管理、綜合執法、信訪穩定、人民武裝等領域工作,承擔信訪、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防范和處理邪教、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消防管理、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等工作,協助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安全生產日常監管。
6.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和平臺建設;承擔民政、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老齡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城鄉醫保、衛生健康、愛國衛生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退役軍人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情況反映、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節日以及重大變故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以及其他涉及退役軍人的相關服務等工作。
7.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定、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管理、交通、衛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配合區級有關部門及派駐機構開展其他領域的聯合執法。
8.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產業發展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業投入品使用、農業科技推廣、農機推廣、農產品質量服務、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林業科技推廣、林業生產經營、林業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水土保持、污染防治、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防汛抗旱、鄉村振興、畜牧獸醫、動物疫病的防疫和監測、動物疫情調查、動物強制免疫、動物產品檢疫、植保植檢等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惠農資金補貼等事務性工作。
9.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和精神文明建設事務性工作,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承擔志愿服務組織的宣傳發動、人員招募、網絡注冊、專業培訓、孵化培育、項目承接等工作;承擔文化娛樂、文化宣傳、文化推廣、文化遺產、文物保護等事務性工作;承擔電影、廣播電視、體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務性工作;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行動,破除陳規陋習、傳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鄉風。
10.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村鎮建設、生態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承擔農房審批、轄區內廉租住房的申報受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村鎮容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和農村環境整治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城鄉環境整治;承擔公路建設、公路養護等交通運輸領域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協調物業管理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為一級預算單位,下屬6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本級)、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編〔2024〕65號)要求,綦江區中峰鎮設置正科級內設機構5個,分別為: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黨的建設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設置事業單位5個,分別為: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以上5個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機構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998.7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72.9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25.8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1163.6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856.5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減少307.1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998.7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630.22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63.4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93.0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57.36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預算73.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預算395.38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402.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8.2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預算15.02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1163.6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32.7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196.4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72.9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72.94萬元,比2024年減少856.5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86萬元,比2024年增加32.78萬元,主要原因是存在人員變動,2025年預算比2024年預算增加1人,以及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基數調整,人員經費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繳納,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561.08萬元,比2024年減少889.31萬元,主要原因是節能環保方面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清溪河流域中峰鎮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二期)支出減少,公路建設方面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支出減少等,主要用于退休人員政策、人大代表活動、非在編人員經費、敬老院管理運行、專職消防隊、機關黨員活動費、基層黨組織經費、老黨員生活補貼、專職干部誤工補貼、離任村居干部補助、村辦公經費、村居相關其他經費、安全監管和社會治理經費、渝事好商量、本土人才、服務群眾經費、場鎮清掃保潔、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網格運行經費、下派選調生到村工作補助資金、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補助資金、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2024年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非國有林生態保護補償等重點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25.8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25.85萬元,比2024年減少307.15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傳統村落保護發展項目市級補助資金支出減少,主要用于傳統村落保護發展項目、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補助、部分交通項目補助(公路養護、水毀修復)、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補助資金等重點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25.5萬元,比2024年增加1.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減持平;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2024年增加1.5萬元,主要原因是蟠龍抽水蓄能電站投產運行,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公務接待活動增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5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13.58萬元,比上年增加0.38萬元,主要原因為存在人員變動,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本級)2025年預算比2024年預算增加2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2.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561.08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5.預備費設置情況。2025年設置預備費17.73萬元,按照《預算法》第四十條“各級一般公共預算應當按照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預備費”的規定,預留預備費17.73萬元。預備費支出應該嚴格按照《預算法》第六十四條“各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提出,報本級政府決定”的規定執行。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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