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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492N/2025-00007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中峰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發布日期 ]
- 2025-03-25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定、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管理、交通、衛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配合區級有關部門及派駐機構開展其他領域的聯合執法。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下屬二級預算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編〔2024〕65號)要求,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機構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5.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5.5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8.42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8.4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5.56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4.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4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預算82.2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66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8.4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8.4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0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5.56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5.56萬元,比2024年增加8.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6萬元,比2024年增加8.42萬元,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基數調整,人員經費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繳納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4年持平。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無項目支出。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梅宗永??聯系方式: 023-6126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