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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7094780280/2025-00005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新盛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9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9
重慶市綦江區新盛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負責產業發展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業投入品使用、農業科技推廣、農機推廣、農產品質量服務、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林業科技推廣、林業生產經營、林業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水土保持、污染防治、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防汛抗旱、鄉村振興、畜牧獸醫、動物疫病的防疫和監測、動物疫情調查、動物強制免疫、動物產品檢疫、植保植檢等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惠農資金補貼等事務性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于2024年6月27日經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綦委編發〔2024〕49號),為新盛街道辦事處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當年無變動。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當年期間未涉及機構改革。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74.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4.4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 萬元,事業收入 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 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4.01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撥款減少4.01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 274.41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74.6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1.05萬元,農林水支出178.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0.12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4.0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4.0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74.4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274.41萬元,比2024年減少4.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1萬元,比2024年減少4.0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減少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 0萬元,與2024年持平。
本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4.5萬元,與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輛、執勤執法用車 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韓文娟,聯系方式:023-61288527
附件:403003-重慶市綦江區新盛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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