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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A8361X9/2024-00015
- [ 發文字號 ]
- 通惠街辦發〔2024〕16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通惠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3
- [ 發布日期 ]
- 2024-05-22
關于印發《通惠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員會,各板塊,有關單位:
經街道辦事處同意,現將《通惠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通惠街道辦事處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通惠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實施方案(2024—2026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安排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根據綦江區安委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綦安委〔2024〕9號),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突出穩進增效、除險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強企工作導向,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按照全市“1366”應急管理體系要求,以實現安全生產“遏較大、防一般、控總量”為目標,突出“統、防、救”3個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八大行動”,落實落細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責任、安全工程、安全規劃、安全標準、安全監管、安全素質、安全科技8個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愿和能力,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二)主要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街道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消減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統、防、救”責任鏈條擰得更緊,各行業板塊、村(社區)履職有效到位,重點行業領域“一件事”推進有力有效,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針對重大事故風險隱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見效。轄區重大事故隱患得到系統治理,重大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本質安全全面夯實。嚴防一般事故,嚴控事故總量,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任務分工
街道平安法治板塊負責制定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街道各行業板塊負責協調推進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對照全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重點任務清單以及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業領域子方案或重點任務清單。各村(社區)要按照本方案和各板塊各領域子方案或重點任務清單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安排布置開展相關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行動。
1.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配合區主管部門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城鄉建設發展轉型。嚴格控制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增量,2024年,配合區主管部門建立完善轄區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按照化工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嚴格安全準入;配合區主管部門,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和危險化學品布局規劃、煙花爆竹安全專項規劃。2025年,配合區主管部門嚴格執行高危項目源頭立項咨詢評估機制,嚴禁被淘汰的落后產能落地,切實把好項目“準入關”。2026年,配合區主管部門開展違規審批落地項目專項整治,對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罰。鼓勵園區外工業企業就地改造、搬遷入園,降低安全風險。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2.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2024年6月20日前,生產經營單位要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培訓,全面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大排查,建立臺賬并推進整改。形成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嚴格落實“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帶隊排查重大事故隱患至少1次、每季度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檢查至少1次(高危行業領域每月分別至少1次)。對于未開展排查、有問題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配合區級部門調查處理。
3.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督辦銷號制度。各行業板塊強化重大事故隱患審核把關銷號。2024年起,將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管理,采取提醒、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按期整改銷號。2024年,配合區主管部門建立分轄區、分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制,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生產經營單位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信息共享集中,并及時告知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推動整改銷號。街道安委辦每年對本轄區組織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督查。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常態化機制。
(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4.務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2024年,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評估體系,配合區級部門務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培育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安全檢查、復產驗收等方面的激勵政策。2025年,配合區級部門基本完成工貿八大行業規模以上重點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民爆物品生產、銷售企業二級標準化達標率達到100%。2026年,配合區級部門鞏固深化各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5.推進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以落實“兩單兩卡”(生產經營單位崗位風險清單、崗位職責清單、崗位操作卡、崗位應急處置卡)制度為重點,建立健全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技術機構及技術人員,車間、班組及車間主任、班組長,具體崗位及其從業人員的責任,全面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并公示全員崗位安全責任制清單,規范一線崗位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行為。加強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知應會”教育培訓,將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培訓檔案。2024年,督促企業健全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5—2026年,持續鞏固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6.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能力提升培訓。按照“2024年提升、2025年強化、2026年鞏固”的要求,對監管范圍內的重點行業領域每年開展1次全覆蓋培訓。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行業板塊要結合工作實際和區級部門安排,組織對未覆蓋到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安全教育培訓,努力實現教育培訓全覆蓋,提升安全生產履職能力。
7.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2024年,按照培訓有關規定,各生產經營單位圍繞從業人員崗位安全風險、安全職責、操作規范、應急處置技能,結合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內容全面開展安全技能培訓。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制,切實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態化機制。2024年,配合開展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推進特種作業人員全面持證上崗。2025年,啟動運用國家層面統一的“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2026年,高危行業在崗和新入職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五)開展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行動。
8.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訓。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訓。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相關部署要求、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內容作為街道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2024年全面開展培訓工作,2025年持續開展培訓工作,2026年實現街道、村(社區)干部培訓全覆蓋,各級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明顯增強。
9.開展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業務專題培訓,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計劃,開展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提高監管執法能力。2024年,實現各板塊(行業領域)綜合崗位人員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培訓全覆蓋。2025年,實現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全覆蓋。2026年,持續開展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培訓,監管執法能力明顯增強。
10.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建立完善執法責任體系,實施“一支隊伍管執法”、分類分級執法、“一張清單”管執法。建立完善執法管理制度體系,2024年,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統計、典型案例報送制度。嚴格執行自由裁量基準,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執行“行刑銜接”制度,推動開展“執法+專家”式執法,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力量提高執法檢查質效。優化執法監督考評體系,完善執法工作監督機制。優化執法保障體系,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互聯網+執法”等系統的推廣應用力度。2025年,全面完善執法責任、管理制度、監督考評、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達標率達到100%。2026年,全面建成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
11.加大監管執法力度。運用明查暗訪、聯合執法等方式,積極做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職行為的執法監督力度,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采取上限處罰予以嚴厲打擊。堅持“有案必查、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嚴肅事故調查。
12.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等安全自治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激勵從業人員積極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身邊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議,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13.切實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強化街道應急管理人員、裝備、車輛、制度保障,提升風險研判、監管執法、應急處置等能力,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傾、關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綜合統籌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應急救援、網格等人員力量,強化責任落實,共同做好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應急救援等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救援隊伍建設,提升技術裝備現代化水平,強化應急救援支撐保障。2024年,充實應急救援裝備,滿足應急救援需要。2025年,應急救援隊伍建成率達到100%,村(社區)應急救援站(點)建成率達到90%。2026年,村(社區)應急救援站(點)建成率達到100%,提升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響應和先期處置能力。
14.規范安全生產服務機構。配合區級部門,規范管理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嚴格責任落實,依法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失實安全評價報告等違法行為,切實提高服務質量。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標準和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地方標準,加強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培訓過程和培訓行為的監督檢查,2024年,完成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全覆蓋條件復核,推進規范化建設。2025年,實現安全生產培訓服務機構規范化達標率100%。2026年,安全生產培訓服務機構實現“智管”“智服”。支持配合推動建立消防、危險化學品等行業專業技術檢測檢驗機構,為監管執法、事故調查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15.推進保險業與安全生產良性互動。推動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安全培訓、安全咨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做到超前預防,減少事故發生,實現保險業與安全生產良性互動。2024年,配合推動貨運車輛安裝主動安全智能防御系統,實現“降事故、減賠付、增效益”;鼓勵電梯生產、經營、使用、維保等單位購買安全責任保險和電梯綜合保險。
(六)開展數字整體智治能力提升行動。
16.推進數字應急綜合應用建設。運用“數字應急”監測分析、監管執法、應急救援、履職評價等綜合應用體系,推動風險管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全流程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管理。2024年,配合建成數字應急底座,推動建設安全生產防控、應急指揮救援等8大應用專題生態體系,配合“數字應急”數據倉、應急指揮智救、危險化學品全鏈條監管、“九小場所”智管、工貿企業安全監管等應用場景建設。2025年,配合實現應急感知監測體系全面覆蓋、數據資源與能力組件全面完善、基礎感知設備設施全面鋪設、業務應用生態體系全面成形,市域安全“可感、可視、可統、可防、可救”。2026年,配合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補齊城市安全體征,完善智能算法,保障數字應急智能、高效、實用。
17.加大老舊工藝設備設施淘汰改造力度。配合區級部門,按照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目錄及淘汰落后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加大危險化學品、礦山、工貿、建設施工、交通運輸、燃氣等行業領域淘汰更新力度。持續深入推進變型拖拉機動態清零,鞏固清零成效。2024年,配合區級部門,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2026年,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加大安全生產科技運用力度,大力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提升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爆、隧道施工等行業領域自動化、智能化水平。推動工業機器人、無人機等智能裝備在危險工序和環節廣泛應用,強化數字技術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
18.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管控能力建設。加快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向事前預防數字化轉型,推進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與安全生產融合發展,持續加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礦山、建設施工、交通運輸、水利、能源、消防、粉塵涉爆、煙花爆竹、油氣儲存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力度。2025年,實現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點粉塵涉爆等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全覆蓋。2026年,將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逐步推廣到其他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智能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充分利用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建設成果,配合完善城市安全綜合風險監測預警平臺。
(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19.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持續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4年基本完成危舊房摸底調查庫中城市D級危房居住人員搬離。2025年,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三年持續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深入開展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推動“九小場所”、經營性自建房、老舊住宅小區等場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配合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等專項治理。配合區級部門,每年針對電梯門鎖裝置、緊急報警裝置、救援對講系統等進行抽查。
20.深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配合區級部門,以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為重點,圍繞“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管網”“問題環境”,對燃氣經營企業等進行全覆蓋排查整治,全面起底整治交叉、穿越、占壓、間距不足、老舊破損管線“帶病運行”等風險隱患,切實做好城鎮老舊燃氣管道管網更新改造、餐飲等單位用戶和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燃氣安全數字化等工作。綜合施策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推動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建設,執行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和相關法規標準,推動燃氣安全向事前預防轉型。
(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21.強力推進安全宣傳教育。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最美應急人”、“新重慶里看應急”等宣傳活動。積極配合做好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平安農機”、“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等示范創建工作。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因地制宜配合推動區、街道、村(社區)三級應急科普體驗館(場所)建設。積極參與全市工貿安全“百家講壇”、“千師萬講”安全知識大宣講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建立完善信息匯總、動態研判、晾曬通報、督導檢查等機制,切實加大督促推動力度。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籌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下設辦公室在平安法治板塊,具體負責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日常工作。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納入街道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關工作,聽取進展匯報,協調解決各類突出問題。
(二)強化安全投入。強化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投入,科學合理安排預算,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持保障。要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一張藍圖繪到底,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及相關安全標準,更新淘汰老舊落后生產設施設備和工藝,將安全投入納入企業監管執法的重要內容。
(三)強化正向激勵。用好正向激勵手段,在村(居)年度考核、干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按有關規定表彰獎勵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強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領,以點帶面提升整體工作水平。
(四)強化清單管理。用好“八張問題清單”工作機制,落實清單管理和閉環整改,推動構建主動發現、高效整改、長效預防的問題管控新模式。要充分調動安全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創造力,集中資源力量推動重點難點問題攻堅突破。要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問題管控力綜合評價內容,推動各項工作走深走實。
(五)強化督導考核。把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安全督查考核重點,將考核結果作為村(社區)及街道各崗位人員年度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強化對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推動落實的調度、通報、約談、督辦,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問題,強化警示約談、督促整改、工作建議等手段運用,緊盯重點行業領域,緊抓與群眾密切相關的隱患開展督導檢查,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附件:通惠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清單
附件
通惠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清單
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
一、開展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行動 |
1.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 |
配合建立完善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按照化工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嚴格安全準入。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配合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和危險化學品布局規劃、煙花爆竹安全專項規劃。 |
2024年 |
平安法治板塊 | ||
配合建立高危項目源頭立項咨詢評估機制,嚴禁被淘汰的落后產能落地,切實把好項目“準入關”。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配合開展違規審批落地項目專項整治和追責問責,對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
2.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 |
生產經營單位要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培訓,全面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大排查,建立臺賬并推進整改。 |
2024年6月20日前 |
各行業板塊 |
嚴格落實“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帶隊排查重大事故隱患至少1次、每季度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檢查至少1次(高危行業領域每月分別至少1次)。 |
長期堅持 |
各行業板塊 | ||
3.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督辦銷號制度。 |
配合建立分轄區、分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制。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
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生產經營單位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信息共享集中,并及時告知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推動整改銷號。 |
各行業板塊 | |||
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 |
各行業板塊 | |||
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
3.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督辦銷號制度。 |
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常態化機制。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街道安委辦每年對本轄區組織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督查。 |
每年 |
平安法治板塊 | ||
將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管理,采取提醒、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按期整改銷號。 |
長期堅持 |
街道安委會 | ||
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
4.務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評估體系,配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培育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安全檢查、復產驗收等方面的激勵政策。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配合完成工貿八大行業規模以上重點企業基本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民爆物品生產、銷售企業二級標準化達標率達到100%。 |
2025年 |
經濟發展板塊 平安法治板塊 | ||
配合區級部門鞏固深化各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5.推進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 |
督促企業健全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
持續鞏固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
2025年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四、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
6.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能力提升培訓。 |
對監管范圍內未覆蓋到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開展1次全覆蓋培訓。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對監管范圍內未覆蓋到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開展1次全覆蓋培訓。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對監管范圍內未覆蓋到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開展1次全覆蓋培訓。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
四、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
7.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
按照培訓有關規定,各生產經營單位圍繞從業人員崗位安全風險、安全職責、操作規范、應急處置技能,結合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內容全面開展安全技能培訓。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配合開展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推進特種作業人員全面持證上崗。 |
各行業板塊 | |||
啟動運用國家層面統一的“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高危行業在崗和新入職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態化機制。 |
長期堅持 |
各行業板塊 | ||
五、開展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行動 |
8.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訓。 |
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訓。 |
每年 |
基層治理指揮中心成員 |
全面開展培訓工作。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
持續開展培訓工作。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實現街道、村(社區)干部培訓全覆蓋。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各村(社區) | ||
9.開展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 |
實現各板塊(行業領域)綜合崗位人員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培訓全覆蓋。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
實現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全覆蓋。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持續開展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培訓,監管執法能力明顯增強。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10.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 |
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統計、典型案例報送制度。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
全面完善執法責任、管理制度、監督考評、保障體系。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達標率達到100%。 |
各行業板塊 | |||
全面建成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
五、開展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行動 |
11.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
運用明查暗訪、聯合執法等方式,積極做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 |
長期堅持 |
各行業板塊 |
12.完善舉報獎勵制度。 |
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
長期堅持 |
各行業板塊 | |
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等安全自治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 |
各行業板塊 | |||
13.切實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 |
充實應急救援裝備,滿足應急救援需要。 |
2024年 |
平安法治板塊 經濟發展板塊 | |
應急救援隊伍建成率達到100%。 |
2025年 |
平安法治板塊 | ||
村(社區)應急救援站(點)建成率達到90%。 |
平安法治板塊 各村(社區) | |||
村(社區)應急救援站(點)建成率達到100%。 |
2026年 |
平安法治板塊 各村(社區) | ||
14.規范安全生產服務機構。 |
完成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全覆蓋條件復核,推進規范化建設。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
實現安全生產培訓服務機構規范化達標率100%。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安全生產培訓服務機構實現“智管”“智服”。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15.推進保險業與安全生產良性互動。 |
配合推動貨運車輛安裝主動安全智能防御系統。 |
2024年 |
平安法治板塊 經濟發展板塊 | |
鼓勵電梯生產、經營、使用、維保等單位購買安全責任保險和電梯綜合保險。 |
各行業板塊 | |||
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安全培訓、安全咨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
長期堅持 |
各行業板塊 | ||
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
六、開展數字整體智治能力提升行動 |
16.推進數字應急綜合應用建設。 |
配合建成數字應急底座,推動建設安全生產防控、應急指揮救援等8大應用專題生態體系,配合“數字應急”數據倉、應急指揮智救、危險化學品全鏈條監管、“九小場所”智管、工貿企業安全監管等應用場景建設。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配合實現應急感知監測體系全面覆蓋、數據資源與能力組件全面完善、基礎感知設備設施全面鋪設、業務應用生態體系全面成形,市域安全“可感、可視、可統、可防、可救”。 |
2025年 |
各行業板塊 | ||
配合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補齊城市安全體征,完善智能算法,保障數字應急智能、高效、實用。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17.加大老舊工藝設備設施淘汰改造力度。 |
配合區級部門,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 |
2024年 |
各行業板塊 | |
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加大安全生產科技運用力度,大力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提升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爆、隧道施工等行業領域自動化、智能化水平。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持續深入推進變型拖拉機動態清零,鞏固清零成效。 |
長期堅持 |
經濟發展板塊 各村(社區) | ||
18.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管控能力建設。 |
實現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點粉塵涉爆等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全覆蓋。 |
2025年 |
平安法治板塊 經濟發展板塊 | |
將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逐步推廣到其他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智能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 |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 ||
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
19.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 |
基本完成危舊房摸底調查庫中城市D級危房居住人員搬離。 |
2024年 |
經濟發展板塊 各村(社區) |
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 |
2025年 |
經濟發展板塊 各村(社區) | ||
配合區級部門,每年針對電梯門鎖裝置、緊急報警裝置、救援對講系統等進行抽查。 |
每年 |
各行業板塊 | ||
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
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
20.深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 |
配合區級部門,以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為重點,圍繞“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管網”“問題環境”,對燃氣經營企業等進行全覆蓋排查整治。 |
長期堅持 |
經濟發展板塊 |
配合區級部門,全面起底整治交叉、穿越、占壓、間距不足、老舊破損管線“帶病運行”等風險隱患,切實做好城鎮老舊燃氣管道管網更新改造、餐飲等單位用戶和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燃氣安全數字化等工作。 |
長期堅持 |
經濟發展板塊 | ||
推動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建設。 |
2026年 |
經濟發展板塊 | ||
執行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和相關法規標準,推動燃氣安全向事前預防轉型。 |
2026年 |
經濟發展板塊 | ||
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
21.強力推進安全宣傳教育。 |
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最美應急人”、“新重慶里看應急”等宣傳活動。 |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
各行業板塊 各村(社區) |
關于印發《通惠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