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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7562142523/2025-00006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石角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8
- [ 發布日期 ]
- 2025-03-28
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本級)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承擔基層治理指揮中心的日常運行和指揮調度相關工作。承擔“一中心四板塊一網格”基層智治體系建設和基層治理智治平臺的統籌協調、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協同流轉、應急指揮、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機要、保密、檔案、公文、會務等工作,承擔機關接待、后勤保障、黨務政務值班值守等工作。
(2)黨的建設辦公室。承擔黨的建設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民主法治建設,以及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群眾團體等領域的工作,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承擔基層黨的建設、紀律檢查、精神文明、法制、網絡安全與信息化、機構編制、干部人事、民宗僑臺等工作。承擔轄區內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服務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承擔經濟發展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經濟發展、村鎮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財政管理、經濟社會統計等領域的工作,制定和執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強化產業引導,落實區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承擔市政設施管理、市容環衛、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設等工作。承擔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以及內部審計等工作。
(4)民生服務辦公室。承擔民生服務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體育、勞動就業等領域工作,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落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扶貧濟困等社會保障政策,承擔民政、生育服務、老齡事業發展、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物業管理、退役軍人服務以及其他民政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辦公室。承擔平安法治板塊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平安法治、應急管理、綜合執法、信訪穩定、人民武裝等領域工作,承擔信訪、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防范和處理邪教、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消防管理、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等工作,協助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安全生產日常監管。
(二)單位構成
我單位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本級),為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類型為行政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我單位當年期間未涉及機構改革。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157.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157.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 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16.51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61.5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減少4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157.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092.31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0.6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60.9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 59.26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預算179.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預算0.39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1374.33萬元,交通運輸支出預算56.05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預算32.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0.05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預算31.3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16.5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2.0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18.5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157.1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57.11萬元,比2024年增加61.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31萬元,比2024年減少2.06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非剛性支出,保運轉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023.80萬元,比2024年增加63.57萬元,主要原因是轉移性項目增加,主要用于專職干部誤工補貼,村居相關其他經費,安全監管和社會治理經費,本土人才,場鎮清掃保潔等重點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01萬元,比2024年減少45萬元,主要原因是轉移性項目減少,主要用于綦江區2023年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員市級工作補貼。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6.5萬元,比2024年增加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無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2024年增加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5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與去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90.25萬元,比上年增加3.17萬元,主要原因為2025年辦公費預算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17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1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6.17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1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023.8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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