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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709473841M/2024-00018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三角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 發布日期 ]
- 2024-12-04
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2024年度預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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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綜合辦事機構職能職責
1.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武裝、審批服務管理等職責。承擔檔案、機要保密工作;督促檢查鎮黨委和政府各項決議和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牽頭負責政務公開、政務咨詢、政務代辦服務的辦理;承擔鎮黨委和政府的信息報送、日常事務和后勤工作。
2.黨群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基層黨建、紀檢、宣傳、政協、統戰、編制、人事、民宗僑臺、群團等工作。承擔民意調查、村(社區)考核具體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工作目標的制定、考核和獎懲工作;管理離退休干部、村(社區)干部;做好調研、信息、志愿者服務活動工作。
3.人大辦公室。負責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組織本轄區人大代表開展各項活動;聯系人大代表,負責征求、收集、整理、答復人大代表對鎮工作的意見、建議;督促相關綜合辦事機構和事業單位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區人大來文來函的聯絡、辦理;負責人大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辦本區域區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
4.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農村經營管理、經濟社會統計、扶貧開發、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等職責。宣傳貫徹農業、工貿、旅游、農村經營管理及其法律法規;指導企業管理、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和職工業務培訓;承擔電商服務、科技推廣與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主要負責民政、退伍軍人事務管理、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老齡事業發展等職責。指導實施村(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承擔人口信息管理、計劃生育服務、愛國衛生和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相關工作;負責社會事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
6.平安建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法制、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和處理邪教等工作。宣傳貫徹執行中央、市、區關于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穩定、信訪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擔矛盾糾紛排查及人民調解工作;承擔地區整治、視頻監控等工作;承擔禁毒、禁種鏟毒工作;承擔掃黑除惡專項工作。
7.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主要負責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公路建設、環境保護、市政公用、市容環衛、農村環境整治等職責。承擔生態文明、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牽頭負責轄區范圍內違建整治工作;承擔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災防治工作;服務轄區內重點項目建設;承擔轄區內廉租住房的申報受理工作;承擔轄區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工作。
8.財政辦公室。主要負責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職責。
9.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等工作。宣傳貫徹執行中央、市、區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承擔救災搶險、公共應急事件等方面的處置工作。
10.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主要負責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衛生健康、環境保護、文化旅游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與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統籌運行。
(二)事業單位?
本單位下屬7個事業單位,其職能職責分別是:
1.農業服務中心。承擔農機、農產品質量、農村清潔能源(沼氣、太陽能)、漁業船舶、林業、水利、防汛抗旱、水產、畜牧獸醫、氣象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經營管理、重大技術推廣、信息服務、資源環境保護、災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扶貧開發、鄉村振興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惠農資金補貼工作。
2.文化服務中心。承擔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四老”等方面服務工作。開展文化宣傳、交流、文藝活動組織實施;承擔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和傳承發展;承擔農家書屋(圖書室)及協助農體工程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監督管理轄區文化市場。
3.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承擔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城鄉醫保、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和管理等工作。宣傳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相關法律法規;承擔農村勞務綜合開發、管理工作;承擔城鄉醫保、城鄉養老的參保籌資工作;協助開展勞動監察執法、勞動爭議調解等勞動權益保障服務工作;指導村(社區)開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村(社區)開展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工作。
4.退役軍人服務站。主要負責做好退役軍人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情況反映、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八一”、春節等節日以及重大變故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搭建政策咨詢、幫扶援助、溝通聯系、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
5.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與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統籌運行,主要負責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衛生健康、環境保護、文化旅游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
6.建設環保服務中心。承擔場鎮市政、環衛方面管理服務工作和農村綜合環境整治相關工作;定期巡查場鎮的清潔衛生情況;管理維護場鎮相關基礎設施;協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7.旅游服務中心。負責旅游行業和景區的各項創建與考評,承擔旅游市場的宣傳營銷、旅游資源的開發和保護工作;協助監督管理旅游服務質量、組織承辦系列旅游活動、旅游產業扶貧等工作。?
?? (三)單位構成
按照《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綜合辦事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編〔2019〕39號)文件精神,本單位內設綜合辦事機構10個,分別是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辦公室、人大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財政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事業單位7個,分別是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建設環保服務中心、旅游服務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628.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00.1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28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上年增加497.49萬元,主要原因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628.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032.22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155.5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647.7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22.3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預算424.28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1375.76萬元,交通運輸支出729.5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33.73萬元,其他支出7萬元。支出預算較上年增加497.49萬元,主要原因為農村公路養護增加。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收入為4500.1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00.17萬元,比上年增加369.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69萬元,比上年增加47.63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行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979.48萬元,比上年增加565.93萬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交通運輸支出,主要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等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上年結轉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28萬元,比上年減少116.07萬元,主要原因為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結轉相對減少,主要用于城鄉社區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2.5萬元,比2023年增加9.6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一致;公務接待費7.8萬元,比2023年增加1.64萬元,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耕地保護、黨建隨訪、安全檢查等工作量增加,公務接待費預算相應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5萬元,比2023年增加15.8萬元,主要原因為體質完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按照預算系統自動生成預算數。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95.87萬元,比上年增加3.11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979.48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9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6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 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預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三角鎮預算公開聯系人:田小玉? ? 聯系方式:4840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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