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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709472400G/2025-00001
- [ 發文字號 ]
- 郭扶府發〔2025〕1號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動態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郭扶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0
- [ 發布日期 ]
- 2025-01-20
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4年郭扶鎮農村致富帶頭人認定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員會:
現將《郭扶鎮2024年農村致富帶頭人認定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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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扶鎮2024年農村致富帶頭人認定實施方案
根據《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農辦發〔2024〕63號),2024年郭扶鎮認定農村致富帶頭人21人,現制定此方案。
一、遴選認定標準
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農村致富帶頭人培養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農辦〔2021〕22號),結合郭扶鎮實際情況,制定認定標準:
(一)家庭農場類致富帶頭人。主要包括家庭農場主、專業大戶戶主、農家樂業主等,須連續2年年均經營收入不低于10萬元,帶動農戶不少于5戶(被帶動農戶收入達到或超過當地農戶平均收入水平,下同)。
(二)農業企業類致富帶頭人。主要包括種植養殖企業、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農產品電商服務企業、鄉村休閑旅游服務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和其他骨干經營管理人才等,其所在農業企業須連續2年年均經營收入不低于20萬元,帶動農戶不少于20戶。
(三)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類致富帶頭人。主要包括村級、組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其所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須連續2年年均經營凈收益不低于5萬元,每年按章程向股東分配紅利。
二、遴選認定程序
(一)遴選認定。
1.根據《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農規〔2022〕7號),2022年、2023年、2024年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全部直接認定為重慶市農村致富帶頭人。
2.參加2022年、2023年、2024年重慶市農業農村委舉辦的農業經理人和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訓的學員,符合認定標準的,優先推薦成為農村致富帶頭人。
(二)遴選注意事項。
1.有違法行為或違反耕地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法規的,在生產經營中有失信行為或重大經濟糾紛的不能認定為農村致富帶頭人。
2.原則上一個農業經營主體只能認定一名農村致富帶頭人。
3.農村致富帶頭人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農村致富帶頭人系統評估。
(三)遴選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個人可以自愿提出申請,填寫《農村致富帶頭人評選認定申報表》,并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2.村級推薦:根據認定人數分配表,采取等額推薦。由村“兩委”負責組織考察,要根據認定原則和認定標準,以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能力為依據,確定初步推薦人選,并在村內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核實推薦對象無違法行為,無失信行為,最后向鎮政府推薦。
3.鎮級審核:鎮政府將組織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根據各村推薦對象信息,組織復審,對符合標準的人員進行扶持,對不符合認定標準的予以否決,最終確定認定名單。
4.公示備案:將最終認定的名單在鎮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進行存檔備案。
三、政策扶持
(一)加大創業扶持力度。對農村致富帶頭人創辦領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照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政策給予扶持。行業主管部門在項目資金上優先支持農村致富帶頭人創辦領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
(二)傾斜支持金融信貸。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致富帶頭人創業。
(三)支持參加農業保險。優先將農村致富帶頭人主導投資的農業項目納入重大自然災害、目標收益等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做到能保盡保、愿保盡保。
四、工作要求
(一)由于該項工作是鄉村振興考核重要內容,各村務必于2025年2月14日前填寫《農村致富帶頭人評選認定申報表》,并完成推薦,同時提供各村致富帶頭人相關佐證資料。
(二)《農村致富帶頭人評選認定申報表》經村書記簽字蓋章后,紙質件交到郭扶鎮人民政府4樓411辦公室,同時電子件通過渝快政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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