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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709472400G/2022-00010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郭扶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9-10
- [ 發布日期 ]
- 2022-09-19
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郭扶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辦、站、所(中心),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及時建立有效免疫屏障,有效預防、控制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畜牧業發展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我鎮結合實際制定了《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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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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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扶鎮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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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渝農發〔2022〕13號)和《重慶市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渝農辦發〔2022〕135號)和《重慶市綦江區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綦動防辦發〔2022〕10號)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新任務、新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緊緊圍繞“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目標任務,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以深入推進獸醫工作“三項制度”為重要抓手,以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為防控重點,全面落實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動物疫病發生、傳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工作目標
(一)強制免疫目標。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強制免疫病種的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狂犬病應免犬免疫密度達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標。畜禽養殖場戶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對普查發現的動物疫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
(三)消毒驅蟲目標。畜禽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畜禽驅蟲指導面達到100%。
(四)防疫監管目標。畜禽養殖場戶監督檢查面達到100%,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率達到100%。
(五)動物疫病監測目標。按照《重慶市綦江區2022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要求,按時、按量、保質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工作。
三、時間安排
全鎮秋防行動時間為9月10日—10月20日。
四、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礎上,集中抓好以下5個方面工作。
(一)抓好大宣傳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廣播、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集中開展動物防疫有關法律法規和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知識大宣傳,不斷強化養殖業主的防疫主體責任意識,提高主動防疫能力,營造群防群控的濃厚氛圍。充分發動村社干部帶頭,采取走訪問詢、查看照片或視頻方式,集中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動物疫情大排查,動態更新生豬戶口,準確掌握疫情情況。排查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和上報。生產經營者要切實履責,在秋防行動期間集中開展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等場所大清洗大消毒。
(二)抓好動物分類強制免疫。按照規定,我鎮納入強制免疫病種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犬只狂犬病。具體為高致病性禽流感:對所有雞、水禽(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等禽類,進行H5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對所有豬、牛、羊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飼養的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芻獸疫:對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進的)、免疫期超過3年的羊只進行免疫。犬只狂犬病:對場鎮犬只和農村犬只由鎮農業服務中心獸醫防疫人員實施“代行免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指導養殖場根據本場疫病流行狀況自行開展免疫。強制免疫實行分類管理,對大型養殖場(含“先打后補”養殖場)實行“督促免疫”;對中小型養殖場實行“指導免疫”;對散養戶,鼓勵其在獸醫防疫人員的指導下自行開展免疫,確無自行免疫能力的由獸醫防疫人員“代行免疫”。同時,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由鎮農業服務中心人員負責完成。
(三)抓好動物防疫監管。對所有養殖場戶集中開展一輪全面監督檢查。對散養戶,由包片獸醫嚴格落實責任片區監管巡查。對畜禽養殖場,由掛牌獸醫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實施精細化監管巡查。督促養殖業主落實強制免疫、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要加強規模化畜禽場和種畜禽場(“兩場”)監管,監督健全生物安全體系,嚴格落實引入畜禽隔離觀察和監測制度,嚴格進出車輛、人員、物品管控和消毒,強化滅蚊滅蠅滅鼠、禁止使用餐廚剩余物喂豬,病死畜禽規范無害化處理等生物安全措施,嚴密防范疫病傳入傳播。嚴肅查處非法調運、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不如實提供防疫檔案資料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深化落實獸醫工作“三項制度”。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繼續深入推行獸醫工作“三項制度”。督促動物飼養場落實動物疫病自行檢測制度,依法查處不履行動物疫病自行檢測主體責任的飼養場。嚴格執行基于監(檢)測和風險評估報告的產地檢疫制度,并在檢疫證明中備注報告編號,倒逼動物疫病自行檢測制度落實。加強監測結果評價和結果運用,對免疫抗體不合格畜禽及時補免,對病原學陽性畜禽規范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要提高認識,把秋防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斷完善動物防疫工作責任管理體系,強化村(社區)屬地責任、部門屬事責任和生產經營者防疫主體責任。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細化目標、分解任務、落實措施、制定方案,明確包片獸醫,明確畜禽養殖場掛牌獸醫,全力確保秋防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保障工作。鎮財政辦要確保強制免疫經費(包括疫苗采購費用,以及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農服中心提前將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劑、試劑、器械耗材、人員防護用品等物資準備到位,按規定發放,規范使用。對獸醫防疫人員加強技術培訓,提高防疫操作技能;依法依規落實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審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風險。
(三)強化生物安全。必須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循能不進則不進、能不接觸則不接觸的原則,嚴格按規范做好防護,嚴密防范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擴散。獸醫人員在開展走訪問詢、監督巡查、宣傳指導等工作時,必須全程戴口罩,避免與養殖業主及其他人員近距離接觸、交談;在開展入戶免疫時,必須全程戴口罩、穿防護服和雨靴,進出嚴格消毒。
(四)強化行為規范。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建立發放、領用記錄,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規范免疫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造成免疫失敗。規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徹底,造成疫病傳播。
(五)強化督促檢查。農服中心負責人要加強督查檢查,隨時跟蹤進度和信息填報等情況,對進度遲緩、弄虛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鎮政府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各村(社區)秋防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對安排部署不及時、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防疫效果不達標的村(社區)將予以通報。
(六)強化信息管理。農服中心要及時建立《畜禽養殖場(散養戶)動物防疫檔案》,落實專人收集、統計、報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統一通過重慶動物衛生監督指揮調度平臺“動物防疫監管系統”每天實時報送,嚴禁在秋防工作結束后集中填報,防止出現網絡平臺統計免疫進度明顯滯后于實際免疫進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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