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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874243/2021-00012
- [ 發文字號 ]
- 東溪府發〔2021〕3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東溪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1
- [ 發布日期 ]
- 2021-01-27
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溪鎮2021年花生產業發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及相關單位:
根據鎮黨委鎮政府2021年花生產業發展工作專題會會議精神,結合東溪旅游發展,逐步推進農旅結合,為了做大做強我鎮東溪花生產業,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 一、發展思路
??? (一)按照“六個統一”的發展思路,即統一發展、統一品種、統一加工、統一品牌、統一包裝、統一銷售。2021年東溪鎮花生產業由鎮農服中心(產業辦)全面統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明確重慶市綦旺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為全鎮花生產業“發展、加工、銷售”龍頭企業,允許使用國家地理標志“東溪花生”品牌。
??? (二)采取訂單發展,訂價保底收購。東溪花生龍頭企業與各村集體公司(包括家庭農場和專業合作社)簽訂訂單種植收購合同,各村集體公司(包括家庭農場和專業合作社)與花生種植農戶簽訂訂單種植收購合同,種植花生品種為“金鉤”或“小米”,符合質量要求的鮮花生,加工龍頭企業按照9000元/噸的價格(4.5元/斤)保底收購。
??? 二、發展目標
2021年我鎮計劃種植花生1萬畝,其中集中連片示范區3個村(大安村、草坪村、大榜村)共3000畝,其中核心區3個村共1000畝。核心區周邊4個村(福林村、楊柳村、竹園村、上書村)共2000畝,其他13個村(5000畝)。
三、鎮政府成立東溪鎮花生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安顯鋒?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王光強? 鎮黨委委員、人大副主席
成? 員:余勇、胡宏、佘洋、何濤、曹科、文德明、陳永泉、羅紅梅、劉明波、全皚、王力、周雨
鎮農服中心牽頭負責2021年花生產業發展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花生的種植環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審定東溪花生的品種、品牌、包裝等保障質量;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花生的收購加工環節及商標維權、打擊假冒偽劣;鎮經發辦負責協助花生的營銷環節。
四、發展模式
采取以“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本著共同受益的目的,由加工龍頭企業與涉及花生產業村的集體公司和專業合作簽訂訂單收購協議,企業負責按市場優惠價提供種子(“金鉤”或“小米”)和花生專用肥(土雜肥),并且保證質量。
? 五、工作步驟
(一)2020年12月20日—31日:鎮農服中心組織全鎮相關花生“生產、加工和銷售”的公司、企業、業主和大戶座談會,貫徹落實“六個統一”要求,并落實各村的花生種植任務面積,起草相關《收購合同》等。
(二)2021年1月1日—20日:鎮農服中心制定《東溪鎮2021年花生產業發展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發展任務和核心示范片區域、面積等。
(三)2021年1月21日—2月20日:各村組織召開各社社員大會,宣傳動員,落實集中示范片區、核心區的地塊面積。并簽訂好相關協議等。
(四)2021年2月21日—4月20日:發放花生種子、復合肥,準備其他農業物資等,開展花生種植技術培訓,全面推廣地膜全覆蓋栽培技術,適時播種,鎮農服中心負責日常技術指導服務工作。
(五)2021年4月21日—7月20日:加強花生田間管理,嚴禁使用高毒農藥,鼓勵使用生物防治。禁止使用化肥,推薦使用花生專用肥(土雜肥)。全面推廣人工除草,嚴禁使用除草劑。注意防旱防癆。
(六)2021年7月21日—月20日:由加工龍頭企業統一收購、統一加工,進行統一地標、統一包裝、統一銷售。對庫存產品采取冷藏儲存,避免變質。
??? 六、相關要求
(一)質量要求:各花生銷售企業或者業主原則上統一銷售龍頭企業加工的優質花生,不得以假充真,以劣充優。加工階段不符合產品標準的殘次品,由企業自行處理,不得使用“東溪花生”系列商標進入市場銷售。龍頭企業需對產品質量和包裝進一步提檔升級,達到《東溪花生生產工藝技術規范(SC認證)》的規定要求。
(二)商標使用要求:應當在具備生產許可的花生加工廠加工東溪花生,授權使用“東溪花生”系列商標;品種不是優質地方品種(含小米和金鉤),不得使用“東溪花生”“柴壩”“東溪草坪”“東溪狀元”“東溪佬”“百年供銷”等6個注冊商標在市場上銷售,東溪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東溪花生在收購加工環節的全程監管,打擊商標侵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堅決打擊假冒偽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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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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