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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文
- [ 索引號 ]
- 11500222768886646P/2022-00006
- [ 發文字號 ]
- 丁山府發〔2022〕15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丁山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7
- [ 發布日期 ]
- 2022-05-17
重慶市綦江區丁山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丁山鎮查處在建違法建設工作 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各辦公室(站、所、中心、大隊):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違法建筑查處工作,維護土地和城鄉規劃管理秩序,全面防止和治理新增違法建筑行為,扎實有效地推進長效管理,特制定《丁山鎮查處在建違法建設工作制度》,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綦江區丁山鎮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丁山鎮查處在建違法建設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違法建筑查處工作,維護土地和城鄉規劃管理秩序,全面防止和治理新增違法建筑行為,扎實有效地推進長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重慶市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 282 號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違法建筑是指未經用地或者規劃許可擅自修建的建(構)筑物,包括經竣工規劃核實確認或者取得房屋產權證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筑物。
一、組織領導
成立丁山鎮違法建設查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規劃建設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其他聯系村(社區)的鎮級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負責人、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鎮規劃自然資源所負責人和各村(社區)書記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由分管規劃建設的鎮級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鎮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負責人、鎮規劃自然資源所負責人負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牽頭負責開展日常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1)定期開展巡查工作,收集匯總違法建設信息并及時會同鎮規劃自然資源所上報區行政主管部門。
(2)對區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的違法建設現場進行有效監管(采取的措施有:暫扣施工工具、勸離施工人員、設置警戒線等)。
(3)聯系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依法對違法建設停止供水、供電、供氣等服務。
(4)查封施工現場或者強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違法建筑。
(5)向社會公布電話、電子郵箱等違法建設舉報方式。
(6)鎮級相關部門及時將已審批的農房和實施農用地相關情況應以書面形式反饋至各村(社區)。
2、村(社區)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耕地保護、土地管理、建房審批等各項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
(2)及時發現、勸阻、上報區域內違法建設行為。
(3)配合區級行政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查處的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4)發動群眾舉報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房屋、彩鋼棚、圍墻等違法建設、違法用地行。
三、嚴格工作考核
1、巡查工作情況考核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綦江區丁山鎮人民政府違法建設巡查制度》及巡查職責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鎮年終對各村考核重要內容之一。
2、各村(社區)如發現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行為,未及時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而導致違法建設繼續建設或建成的,后續拆除費用由各村(社區)自行承擔,并進行全鎮通報。
四、工作要求
1、鎮級相關部門定期開展鎮轄區內違法建設的巡查工作,及時建立巡查臺賬做到有據可查,有章可循,并及時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和違法建設現場的監管工作。
2、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違法建設巡查工作,成立違法建設巡查工作專班,對轄區內違法建設開展不定期巡查,發現違法建設情況及時上報和勸阻,同時做好巡查記錄,并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做好對違法建設現場的監管和消除工作。
附件:丁山鎮違法建設查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附件
丁山鎮違法建設查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何 勇 鎮長
常務副組長:鄒席貴 鎮黨委副書記
副 組 長:楊云理 鎮人大主席
林先才 鎮政法委員、副鎮長
朱光偉 鎮組織委員
鄒顯躍 鎮副鎮長
代汝永 鎮宣傳委員、統戰委員
陳 潔 鎮紀委書記
成 員:陳 偉 鎮規建環辦負責人
李成建 鎮農服中心負責人
謝 鴻 鎮規資所負責人
何 林 紅心橋社區黨支部書記
帥培雙 秋發村黨支部書記
張宗娣 黃坪村黨支部書記
劉權康 貍獅村黨支部書記
高 寒 四角村黨支部書記
張 維 觀佛村黨支部書記
劉朝華 石佛村黨支部書記
徐崇偉 保元村黨支部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