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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855246G/2025-00034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住房城鄉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發布日期 ]
- 2025-02-20
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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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105號)規定,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為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管理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能職責如下:
1.宣傳貫徹住房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住房保障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供應體系。
2.具體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劃。
3.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項目性質認定和監督管理的具體事務性工作;配合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的資金安排。
4.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自建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維護。
5.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房源儲備、投放計劃;負責組織全區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銷售、交易審核和回購工作。
6.統籌推進全區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負責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申請對象的審核、建庫、輪候、配租工作。
7.配合制定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審核公共租賃住房銷售價格。
8.承擔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統計、分析有關住房保障情況。
9.協助管理和推進全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全區城市棚戶區改造、城市人居環境改善等工作。
10.負責指導各鎮(街道)住房保障工作。
11.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我單位內設 6 個科室,分別為綜合管理科、房屋保障科、資產管理科、租金征收科、建設維護安全科、人居環境管理科。
- 機構改革相關情況無。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9998.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9998.6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10828.5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經費撥款增加28.38萬元,項目經費撥款增加10800.15萬元。(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9998.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045.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368.8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55.4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8528.34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10828.5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8.3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10828.54萬元。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998.6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998.62萬元,比2024年增加10828.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37萬元,比2024年增加28.38萬元,主要原因是崗位正常晉升導致工資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8641.25萬元,比2024年增加10800.1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轉移支付預算資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等重點工作。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4.7萬元,比2024年減少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公務接待費0.2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比2024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原則壓減了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2. 政府采購情況。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6739.88萬元。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務科
聯系方式:羅鴻琳,023-4867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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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綦江區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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