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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855246G/2024-00079
- [ 發文字號 ]
- 渝房市辦〔2024〕1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住房城鄉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7-26
重慶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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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市委六屆四次全會、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購房補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凡在重慶市中心城區新購商品房(含車庫)或存量住房(均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并完成契稅繳納的,由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給予購房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和方式已發布)。
二、支持買新賣舊改善購房。開展“換新購”服務,組織房地產企業提供商品住房“放心買”、中介機構提供二手住房“優先賣”交易服務,支持“以小換大”“以舊換新”。大力推行二手房“帶押交易過戶”,促進一二手房聯動交易良性循環。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退稅優惠。
三、優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重慶市中心城區新購的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房商業貸款政策。
四、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持續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群體,支持更多靈活就業人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進一步放寬租房提取條件,支持在重慶市中心城區無房的繳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房屋租金。
五、促進非住宅銷售利用。支持商業商務用房市場良性循環。優化商辦用地供應時序和布局,降低商業商務用房比例。暫停市、區(縣)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建辦公用房,鼓勵通過租購閑置商業商務用房作為辦公、公共服務及產業使用。
六、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推動金融機構落實國家政策,對正常開發建設、抵押物充足、資產負債合理、還款來源有保障的項目,建立授信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積極滿足合理融資需求;對開發建設暫時遇到困難但資金基本能夠平衡的項目,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新增貸款等方式予以支持。主動對接、服務“白名單”房地產企業,保持信貸、債券等重點融資渠道穩定;支持銀行機構提供中長期貸款,支持在銀行間市場注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合理滿足“白名單”房地產企業融資需求。
七、支持提升商品住宅品質。進一步優化高品質住宅的綠色建筑、施工工藝等指標。支持房地產企業適應市場需求,按程序修改項目未開發部分的規劃指標或設計方案,提高項目品質和建筑風貌。鼓勵建設立體綠化住宅和前后通透的高品質板式住宅等改善性、生態型住宅產品。
八、優化地塊容積率計算標準。開發建設單位無償提供的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以及社區養老、醫療、文化等社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不計入地塊容積率計算。
同時,認真落實市政府令第367號要求,執行好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計稅依據、稅率和免稅面積調整后的政策,深化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改革。
重慶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代章)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