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關于撤銷46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公告
本機關在202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檢查中,發現以下46戶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存在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情形,已不具備法定安全條件。本機關已依法作出撤銷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決定。現公告如下:
一、被撤銷許可證的經營戶共計46戶(具體名單詳見附件),其持有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全部作廢,經營者應立即停止一切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并按規定將許可證正副本交回本機關。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繼續使用已被撤銷的許可證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對違反規定繼續經營的,本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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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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