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應急罰〔2025〕工貿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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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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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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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應急罰〔2025〕工貿83號????????????????????
被處罰單位: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街道*路*號*幢*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M32?? 郵政編碼:400021
法定代表人:何*芹???????????? ? 聯系電話:136*****888 ???????????
違法事實及證據: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承接重慶*****有限公司的PE鋼絲復合管更換項目,未對從業人員包*偉、楊*德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就上崗作業。?
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證據一: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證明該生產經營單位具有合法經營資質,其證照在有效期內;證據二: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委托書1份,重慶*****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主管李*身份證復印件1份,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施工負責人何*榮身份證復印件1份,現場作業人員包*偉、楊*德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身份信息;證據三:重慶******有限公司鍋爐上PE鋼絲復合管更換項目施工方案書(合同編號:JJHBCQ-S202506016)、重慶*****有限公司鍋爐上PE管更換安裝現場巡查表(2025年7月),證明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已進場開展PE鋼絲復合管更換作業;證據四:重慶*****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主管李*調查詢問筆錄1份、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施工負責人何*榮調查詢問筆錄1份、現場施工人員包*偉調查詢問筆錄1份、楊*德調查詢問筆錄1份,證明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未對從業人員包*偉、楊*德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就上崗作業的違法事實。通過調查取證,該企業符合《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渝應急發〔2023〕43號)第二部分裁量細則第一節安全生產通用板塊(73項)第10項一檔規定的處罰情形。???????????????????????????????????????????????????????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項:“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和《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渝應急發〔2023〕43號)第二部分裁量細則第一節安全生產通用板塊(73項)第10項一檔“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涉及人數3人以下,或者占本單位從業人員總人數比例在10%以下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決定對重慶博進達新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壹萬玖仟圓整(¥19000.00)的行政處罰。???? ??
該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郵儲銀行重慶綦江區支行(收款人:重慶市*****局),賬號100***********004 ,若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 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 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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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交被處罰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