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應急罰〔2024〕工貿 24號
?
????????????????? ????????????????????
被處罰單位:重慶杰獅機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重慶市綦江區古南街道金福大道12號? ?郵政編碼:401420 ????????? ?
主要負責人: 楊 *? ? 職務:總經理? ? 聯系電話: 138******29??????? ??
違法事實及證據:2024年2月23日,我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對重慶杰獅機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鋁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證據一:重慶杰獅機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證明該生產經營單位具有合法經營資質,其證照在有效期內;證據二:重慶杰獅機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總經理楊*身份證復印件1份、授權委托書1份、任職文件1份,安全管理人員龔**身份證復印件1份、任職文件1份,車間主管黎*身份證復印件1份、任職文件1份,證明當事人身份信息;證據三:《現場檢查記錄》(綦應急現記〔2024〕工貿24號)、《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綦應急責改〔2024〕工貿24號),證明該公司鋁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的安全生產違法事實;證據四:重慶杰獅機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總經理楊*調查詢問筆錄1份,安全管理人員龔**調查詢問筆錄1份,車間主管黎*調查詢問筆錄1份,證明該公司鋁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的安全生產違法事實;證據五:重慶杰獅機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脈沖袋式除塵設備產品使用說明書》1份,證明該公司鋁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的安全生產違法事實。
根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第十一條“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六)鋁鎂等金屬粉塵、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的;”,該違法行為屬于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通過調查取證,該企業符合《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渝應急發〔2023〕43號)第二部分裁量細則第五節工貿冶金板塊第8項二檔“粉塵涉爆企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有1項重大事故隱患,且未采取措施消除的。”的情形。?????????????????????????????????????????????
??? 以上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6號)第十五條第二款“采用干式除塵系統的粉塵涉爆企業應當按照《粉塵防爆安全規程》等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工藝實際情況,安裝使用鎖氣卸灰、火花探測熄滅、風壓差監測等裝置,以及相關安全設備的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加強對可能存在點燃源和粉塵云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實時監控。”的規定,依據《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6號)第二十九條“粉塵涉爆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同時構成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由負責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監管的部門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和《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渝應急發〔2023〕43號)第二部分裁量細則第五節工貿冶金板塊第8項二檔“粉塵涉爆企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有1項重大事故隱患,且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1.5萬元到3.5萬元的罰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你單位責令限期改正,處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190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
???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郵儲銀行重慶綦江區支行(收款人: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賬號10**************4 ,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 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