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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31XR/2025-00010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醫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發布日期 ]
- 2025-10-27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經區委編委研究,并報市委編辦批準,組建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為參公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7名。2024年年末實有工作人員23名。為區醫保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市、區關于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
2、擬訂區內醫療保障年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管理制度,承擔年度基金的預算決算等工作。
3、承擔醫療保障的業務咨詢、參保擴面、參保登記、籌資和費用征繳工作,以及醫療保險的轉移、接續、查詢、審核等工作。
4、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的核算、管理,在市、區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待遇核算,按時足額撥付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審核報銷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生育保險費用。
5、負責醫療保障的信息統計上報工作,協助社會保險網絡信息化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6、協助主管部門,承辦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定點資格審查、審批,及其執行協議政策情況監督管理、違規行為查處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7、負責全區離退休干部、老工傷等特殊人群醫療費用的管理、支付,以及全區生育醫療費的審核撥付。
8、負責指導破產、兼并、關閉、解散企業欠繳醫療保險費處置工作。
9、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1.綜合管理科。負責醫療保障公共服務事項受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墊底資金申報工作和醫療補助個人賬戶查詢工作;負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查詢工作;負責指導各鎮(街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統籌三級醫療保障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城鄉居民特殊疾病、異地就醫、轉診轉院的辦理;負責職工醫保特殊疾病、異地就醫、轉診轉院的辦理,異地手工報銷;負責職工醫保的特病辦理工作;提供生育保險待遇查詢、政策咨詢服務,完成生育保險統計報表工作。
2.參保服務科。負責落實全民參保改革任務;負責職工醫保個人身份參保申報、關系轉移、接續及有關數據維護的資格審查和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和參保信息維護、修改、轉移、接續工作;負責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籌資工作;負責破產、兼并、關閉、解散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政策解釋工作;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參保籌資工作。
3.基金財務科。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護保險基金的收入、支付、結余等方面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匯總編報相關財務報表;負責職工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到賬確認;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特殊人群等基金預算、決算、支付和運行分析工作。
4.審核結算科。負責審核報銷醫保相關費用;協助主管部門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的監督檢查;承擔大額、大病保險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相關費用結算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的監督檢查。
5.救助照護科。負責生育保險管理工作;負責離休干部、老工傷等特殊人員醫療費用審核,負責公務員醫療補助工作;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籌資和待遇落實;負責長期護理保險相關待遇的結算工作;負責對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機構、鑒定機構、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享受人員的業務指導管理;承擔城鄉居民參保資助、醫療救助、鄉村振興工作。
6.稽核內控科。負責受理定點醫院、藥店、村衛生室、診所對費用審減過程中的申訴、投訴;負責醫療保障費用審核復核工作;負責對單位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的真實性進行稽核,督促單位依法參保;實施本單位內控制度、參與醫保基金的欠費追繳;協助對定點醫藥機構履行協議情況的監督檢查及違反協議行為的調查處理。
二、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556.65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41.0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556.6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41.0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56.65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556.6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41.0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其中:基本支出556.65萬元,占10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0%;經營支出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2024年財政決算實行收付實現制,故結轉結余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556.6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1.0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56.6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41.0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4.47萬元,增長2.7%。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6.6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41.0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4.47萬元,增長2.7%。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6.21萬元,占11.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32萬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
(2)衛生健康支出453.41萬元,占81.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7.83萬元,增長4.1%,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
(3)住房保障支出37.03萬元,占6.7%,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97萬元,增長2.7%,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56.65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458.9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47.55萬元,增長11.6%,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97.7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08萬元,增長10.2%,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郵電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我單位屬于二級事業單位,未使用財政資金保障“三公”經費。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單位2024年度未發生會議費、培訓費。本年度差旅費支出0.7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53萬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開支。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7.72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費。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9.08萬元,增長10.2%,主要原因是新錄用員工2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我部門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單位自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因本單位與醫保局機關合署辦公,未安排相關項目支出,故不涉及項目績效評價。
(二)單位績效評價情況
我單位未組織開展績效評價。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無。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81710331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告及報表.docx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2024年度區級部門決算公開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