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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計劃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077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衛生、計劃生育、婦女兒童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衛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發布日期 ]
- 2024-04-30
重慶市綦江區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檢查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和糾正各類衛生健康違法行為,推動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推進衛生健康執法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重點
(一)協助區衛生健康委構建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體系,全面提升我區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水平。繼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加大對醫療美容市場依法執業的綜合監管力度,促進醫療機構建立健全依法執業自查制度。繼續保持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行為的高壓態勢。繼續開展醫療市場的日常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強采供血監督執法工作,不斷完善血液安全監督的制度建設和措施手段。(醫療衛生執法一大隊)
(二)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涉水產品監督抽查,全面落實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完成游泳場所及生活飲用水專項監督工作,做好重大活動公共衛生安全保障。(公共衛生執法一大隊、公共衛生執法二大隊)
(三)加強學校衛生監督檢查,開展學校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做好中、高考期間學校衛生專項監督檢查。(公共衛生執法二大隊)
(四)加強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所、母嬰保健機構、采供血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醫療廢物處置情況和生物實驗室管理情況以及從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情況的監督檢查。(醫療衛生執法二大隊)
(五)加強消毒產品監管,加大對消毒產品違法添加、違法宣傳問題的抽查,加強抗(抑)菌制劑監管。(食品標準與消毒產品執法大隊)
(六)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加強對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醫療機構放射診療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職業健康執法大隊)
(七)落實健康中國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要求,開展煤礦、冶金、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的專項整治。(職業健康執法大隊)
(八)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完成國家監督抽檢任務。深入開展各類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群眾健康權益。(各執法大隊)
三、檢查內容
(一)公共場所衛生檢查內容。
1.衛生管理。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衛生管理制度(檔案)建立情況,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持有情況,對空氣、水質、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衛生檢測情況,衛生許可證、衛生信譽度等級和衛生檢測結果公示情況。
2.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防病媒生物或廢棄物存放設施設備配備、使用情況,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設置、使用情況,公共衛生間設置、使用情況,游泳場所浸腳消毒池設置、使用情況。
3.通風系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檔案建立情況,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衛生評價情況,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情況。
4.用品用具。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情況,一次性用品用具使用情況,索取公共衛生用品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情況。
5.禁止吸煙。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設置情況,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情況。
6.其他。住宿場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條例》放置安全套或者發售設施情況,生活美容場所是否違法開展醫療美容。
(二)生活飲用水衛生檢查內容。
1.有效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
2.從業人員有效體檢合格證明持有情況;
3.供管水人員經衛生知識培訓情況;
4..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衛生防護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5.供水水質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6.開展水質自檢情況;
7.使用的涉水產品持有效衛生許可情況。
(三)學校衛生檢查內容。
1.教學、生活環境衛生。教室墻壁和頂棚顏色,教室采光情況,教室是否有防止窗的直接眩光措施,人工照明裝設情況,燈管裝設情況,是否設有黑板局部照明燈,黑板有無破損、眩光,課桌椅配備情況,教室通風情況,教學樓廁所設置情況,新裝修完的教室是否按要求進行室內空氣檢測,學生宿舍通風情況等。
2.傳染病防控。學校是否按要求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或保健教師,學校是否按要求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是否有傳染病預防控制的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一案八制),是否專人負責疫情報告,新生入學接種證查驗登記情況,學生健康體檢檔案建立情況等。
3.生活飲用水衛生。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是否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水源衛生防護是否合格,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是否有水質消毒設施設備,二次供水蓄水池周圍有無污染源,次供水蓄水設施是否定期(每年一次)清洗、消毒,分散式供水是否有衛生安全防護設施并對水質進行消毒,是否配備專(兼)職供水人員等。
(四)傳染病防治檢查內容。
1.綜合管理。建立傳染病防治、疫情報告、醫療廢物、生物安全等管理組織的情況。
2.預防接種。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或接種非免疫規范疫苗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情況,接種疫苗遵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接種方案情況,疫苗接收、購進、儲存、配送、供應、接種、處置記錄情況,疫苗的品種和接種方法公示情況,接種前告知情況,接種前“三查七對一驗證”實施情況等。
3.疫情報告和控制。門診登記情況,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卡填寫情況,傳染病分診點設置情況,從事傳染病診治的醫護人員、就診病人采取相應的衛生防護措施情況等。
4.消毒隔離。消毒隔離知識培訓情況,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情況,配備醫務人員個人防護和手衛生設施設備并規范使用情況,環境、物表等清潔消毒情況,規范使用消毒產品情況,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情況。
5.廢物處置。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培訓情況,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情況,醫療廢物交接運送、暫存及處置登記情況,專用包裝物及容器使用情況,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建立情況,醫療廢物是否交由有資質的機構集中處置,相關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定期進行健康體檢情況等。
6.生物實驗室。生物實驗室組織機構建立情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況,人員管理情況,設施設備管理情況,菌毒種或樣本管理情況、醫療廢棄物管理情況等。
(五)醫療衛生檢查內容。
1.醫療機構資質管理。執業許可證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人員資格管理(未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是否符合要求,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健康體檢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2.醫務人員管理。醫師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外國醫師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鄉村醫生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護士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技人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
3.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抗菌藥物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器械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醫療技術管理。禁止臨床應用技術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限制臨床應用技術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美容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臨床基因擴增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干細胞臨床研究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臨床研究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醫療文書管理。處方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歷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學證明文件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6.質量管理。醫療質量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事故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院前急救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糾紛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7.精神衛生法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8.中醫機構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六)職業健康檢查內容。
是否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是否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是否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情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情況,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情況,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情況,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建立情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等。
(七)婦幼健康檢查內容。
機構及人員資質情況、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制度建立情況等。
(八)消毒產品檢查內容。
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建立情況,索證情況消毒產品標簽(銘牌)、說明書是否符合要求,消毒產品衛生質量情況等。
(九)放射診療檢查內容。
1.放射診療許可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放射診療建設項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放射診療場所及其防護措施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放射診療設備及配套設施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5.放射工作人員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6.開展放射診療的人員條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7.對患者、受檢者及其他人員的保護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8.放射事件預防處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9.職業病人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0.檔案管理與體系建設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1.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24年1-3月)。
認真做好春節、春季開學、春季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區兩會等重要時段的衛生安全保障工作,扎實開展各專業日常監督檢查及協管巡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及時調整和維護檢查對象名錄庫、人員信息卡,完成國家和市級“雙隨機”監督抽檢準備工作。
(二)開展階段(2024年4-10月)。
根據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抽取的國家和市級“雙隨機”監督抽檢任務、“衛生監督藍盾”專項行動等,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按時報送工作報表,確保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同時,及時處理協管巡查線索和群眾反映線索等。
(三)總結階段(2024年11-12月)。
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認真總結國家和市級“雙隨機”監督抽檢任務、“衛生監督藍盾”專項行動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情況,查漏補缺,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研究分析深層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議,形成工作總結,按要求填報統計匯總表并報送工作總結,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按時完成執法檢查任務。各大隊要結合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和區衛生健康委相關要求,按時完成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專項監督執法、案件查處等工作任務。對于2023年檢查中存在問題的監管對象要通過“回頭看”等方式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二)規范提升執法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規范行政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行為,扎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依法處罰衛生健康違法行為,確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確保監督檢查的嚴肅性。同時,積極探索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對符合《重慶市衛生健康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的輕微違法行為,通過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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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重慶市綦江區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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