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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513748X/2025-0001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文化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9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9
重慶市綦江農民版畫院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 版畫院、美術館做好接待領導來賓解說工作、做好免費開放工作。
2. 版畫院組織指導、培訓版畫作者,開展農民版畫創作活動。
3. 做好非遺傳承工作,開展國內外版畫交流工作,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4. 美術館組織、承擔全區美術作品、各類藝術作品的陳列、展覽工作。
5. 開展美術學術理論研究、美術作品收藏、對外交流工作,指導美術作品的創作、推廣。
6. 開展公共美術培訓、充分發揮公益性藝術教育職能,開展豐富多彩的美術教育活動,推動文化事業發展。
7.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農民版畫院為區文化旅游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類型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級別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宗旨為開展版畫藝術創作交流,促進版畫藝術發展。下設辦公室、創作部、后勤部、典藏部、展覽部等5個內設機構。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31.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1.4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5.93萬元,主要是增加綦江區美術館設施升級維修項目預算38.00萬元,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預算減少25.00萬元、三館一站免費開放經費上級補助預算減少31.4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31.41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188.7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7.0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7.6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8.04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5.9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2.5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8.49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1.4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1.41萬元,比2024年減少5.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2萬元,比2024年增加12.56萬元,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超額績效納入社保繳費基數已編入2025年年初部門預算,導致人員經費等相關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8.70萬元,比2024年減少18.49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綦江區美術館設施升級維修項目預算38.00萬元,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預算減少25.00萬元、三館一站免費開放經費上級補助預算減少31.49萬元,主要用于美術館設施升級維修、美術館免費開放等工作。
重慶市綦江農民版畫院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2024年持平。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20萬元,比2024年增加0.2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20萬元,比2024年增加0.2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將開展美術展覽活動,接待其他區縣及市來綦的專家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48.7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 飛,聯系方式:023-4867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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