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處罰/強制
>
辦理結果
>
公共文化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513748X/2025-0005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文化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發布日期 ]
- 2025-05-13
2025年綦江區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件公示(七)
序號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理由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類別 |
處罰機關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1 |
(綦江)文綜罰字﹝2025﹞F-0010號 |
綦江區某某娛樂歌城 |
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
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18元;3、罰款人民幣11000元。 |
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2025年5月9日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