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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696599495J/2025-00010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商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2
重慶市綦江區通道經濟發展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開放和區域合作的方針政策;提出我區通道經濟發展、中新示范項目合作、商務(物流)行業服務等工作建議并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綦江)綜合服務區建設,承擔區西部陸海新通道綜合服務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3.統籌協調推進中新項目合作示范區建設,承擔區中新互聯互通示范項目推進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4.負責全區商務(物流)領域統計監測和綜合運行分析,調查分析商品供求狀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5.統籌協調推進服務于西部陸海新通道和重慶運營組織中心的物流大樞紐、災備產業園及能源保障基地、全產業鏈的物流裝備智能制造服務基地、西部陸海新通道(綦江)會展基地、綜合職業教育培訓基地、高品質康養旅游基地、國家戰略商品儲備基地等6大服務基地建設。
6.統籌協調推進服務于西部陸海新通道和重慶運營組織中心的總部經濟集聚區、供應鏈金融集聚區、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電子商務強區、中新項目合作示范區、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協同創新區等6大特色功能區建設。
7.組織開展涉及通道經濟、中新示范項目、重慶自貿試驗區協同創新區建設、商務(物流)行業等領域重點課題研究,提出決策建議。
8.負責通道經濟發展、中新示范項目合作、重慶自貿試驗區協同創新區建設相關創新舉措的推進落實,推進商務(物流)行業經營創新。研究并提出現代貿易、現代物流、金融服務、信息通信、會展商務等重點領域及其他領域項目推進的創新舉措和政策建議。
9.統籌協調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綦江)綜合服務區、中新示范項目合作、重慶自貿試驗區協同創新區及商務(物流)行業發展等領域重點項目的規劃和建設,承擔重點項目庫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10.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綦江)綜合服務區區域經濟協作相關事項,統籌協調推進新加坡等東盟國家國際經貿合作相關事項;統籌協調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綦江)綜合服務區、中新示范項目合作領域招商工作。
11.承擔全區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和管理工作。
12.統籌負責通道經濟協作、中新示范項目相關協議(合同)的備案和推進落實;組織開展對區級有關部門(園城)及街鎮落實通道經濟、中新示范項目相關事項的指導、協調等工作。
13.負責開展商務(物流)領域信用建設、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
14.指導商務(物流)行業技能技術培訓和鑒定工作;為商務(物流)企業提供政策法規咨詢、策劃咨詢、技術指導、人員培訓等服務。
15.負責全區商務經濟運行統計分析、商圈管理服務工作,挖掘培育老字號、名菜、名小吃等商貿服務業品牌;開展綦江美食地理發布工作。
16.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通道經濟發展中心(重慶市綦江區中新示范項目推進中心)系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下設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99.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99.1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13.14萬元,主要是因為事業人員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繳費基數口徑變化。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99.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303.4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62.2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6.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6.9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13.14萬元,主要是因為事業人員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繳費基數口徑變化。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9.1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9.12萬元,比2024年增加13.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9.12萬元,比2024年增加13.14萬元,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繳納事業人員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5萬元,比2024年減少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近兩年未產生因公出境費用;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為我單位為區商務委下屬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萬元,比2024年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落實“過緊日子”精神,厲行節約,壓減公務用車費用;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近兩年無購車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本單位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商品服務支出費用不納入機關運行成本統計。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我單位無項目支出預算。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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