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機動車尾氣排放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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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的意見》(環執法〔2025〕34號)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決定開展機動車尾氣排放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整治范圍
全區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輛、機動車檢驗機構和維修機構。
三、整治重點
1. 機動車輛:重點檢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裝置(SCR溫度傳感器位置加裝螺桿或墊高螺母)、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運行車載排放診斷系統(OBD)、擅自改裝污染控制裝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煙等“三不兩改一黑”問題。
2.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充分運用遠程監控、大數據分析、信訪投訴等方式,加強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偽造檢驗數據、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行為。
3. 機動車維護保養機構: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聯動,主要針對出具虛假維修合格證明和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或者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行為。
四、整治措施
1. 強化路檢路查。生態環境部門聯合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路段設置檢查點,對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裝置、尾氣超標車輛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
2. 加強重點點位車輛監管。對重點用車單位、運輸公司等場所的車輛進行入戶抽檢,督促企業和車主落實環保主體責任。
3. 嚴格機動車檢驗和維護保養機構的管理。將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納入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計劃。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和性能維護機構開展專項檢查,嚴查檢測數據造假、違規出具檢測和維修合格報告等違法行為。
4. 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媒體和發放宣傳通告等形式普及機動車污染防治知識,引導車主主動維護車輛、規范使用汽車尾氣污染控制裝置。
5. 自查自糾。本通告發出之日起15日內,對存在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SCR溫度傳感器位置加裝螺桿或墊高螺母的違法違規行為,請機動車所有者立即自行改正非法改裝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措施等行為。
五、相關要求
1. 自本通告發布15日后,綦江區生態環境局、綦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和綦江區交通運輸委將對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輛、機動車檢驗機構、維修機構等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在檢查和抽查中發現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裝置(SCR溫度傳感器位置加裝螺桿或墊高螺母)、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運行車載排放診斷系統(OBD)、擅自改裝污染控制裝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煙、違規出具檢測和維修合格報告等違法行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和第五十九條等規定對機動車所有人處五千元的罰款,對機動車維修單位處每輛機動車五千元的罰款,對虛假出具檢測合格報告的機動車檢驗機構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其檢驗資格。
2. 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應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尾氣排放達標。
3. 對整治行動中拒絕檢查、逃避監管或暴力抗法的,依法從嚴處理。
4. 改善空氣質量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請廣大市民和駕駛員朋友積極支持配合,共同營造綠色、清潔的交通環境。
5.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專項整治結束后轉入常態化管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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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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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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