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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384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0
- [ 發布日期 ]
- 2025-10-30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本級)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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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起草地方生態環境的規范性文件和辦法;貫徹執行國家、市級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2. 負責對水、大氣、噪聲、固體廢棄物、土壤、重金屬、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管理;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3. 負責依法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4. 牽頭協調全區生態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跨流域、跨地區的環境污染糾紛。
5. 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考核督查的組織協調工作。
6. 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
7. 牽頭組織全區生態紅線劃定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指導全區生態示范創建工作。
8. 負責全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信息系統建設;組織開展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監測和環境行政執法監測;建立環境質量發布制度,統一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和重大環境信息。
9. 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10. 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11. 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工作。
12. 承擔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3.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辦公室、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23)號文件,設立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科室6個,分別是辦公室(群眾工作科)、污染防治科、固廢土壤和輻射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生態環境保護科、法治與宣教科。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區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復函》(綦委編〔2019〕112號)和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區環境應急管理中心機構編制的批復》(綦編辦〔2017〕104號)文件,下設3個事業單位,其中參公事業單位1個,即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重慶市綦江區環境應急管理中心。
二、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3192.84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441.73萬元,增長8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市級項目資金投入。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3192.8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453.91萬元,增長8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市級項目資金投入。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192.84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3192.8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441.73萬元,增長8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市級項目建設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29.80萬元,占10.3%;項目支出2863.04萬元,占89.7%;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3192.8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441.73萬元,增長8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市級項目資金投入。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 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192.8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453.91萬元,增長8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市級項目資金投入。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1705.51萬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資金當年未到位。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 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92.8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441.73萬元,增長8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市級項目建設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1705.51萬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資金當年未到位。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94萬元,占2.0%,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42萬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該項支出下降。
(2)衛生健康支出16.20萬元,占0.5%,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20萬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該項支出下降。
(3)節能環保支出3092.88萬元,占96.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1694.73萬元,下降79.1%,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資金當年未達支付條件。
(4)住房保障支出18.82萬元,占0.6%,較年初預算數減少6.15萬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該項支出下降。
3. 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29.80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266.2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40.27萬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1人。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
公用經費63.5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95萬元,增長1.5%,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02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8萬元,下降53.0%。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91萬元,下降48.6%。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有所下降。二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4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環保業務檢查、環境監測、環境行政執法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6萬元,下降64.6%。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06萬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實施公車改革,同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下降。
公務接待費0.78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國內其他省市環保部門到我單位學習調研環保工作,接受國家、市級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2萬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規范公務接待行為,嚴格落實相關規定。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16萬元,增長25.8%,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8批次72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108.56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1.24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14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安排部署中央及市級環保督察指出問題整改落實。本年度培訓費支出1.7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14萬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本年度差旅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變化。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3.59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費。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95萬元,增長1.5%,物價上漲,運行經費增加。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39.6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8.5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5.1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0.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5.1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0.9%。主要用于采購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服務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部門自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對22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2863.04萬元。
(二)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我部門對提前下達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重慶市綦江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373萬元,評價得分93.72分,評價等次為優;對生態環保規劃編制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38萬元,評價得分100分,評價等次為優;對機關黨建工作經費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8.33萬元,評價得分100分,評價等次為優。(詳見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決算公開報表)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市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我部門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658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