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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應急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1506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4
- [ 發布日期 ]
- 2021-12-14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應急監測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應急監測組織體系,強化應急監測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明確分級響應機制和職責分工,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程序,確保有序有效組織應急監測行動,快速、準確、全面地獲取監測數據,及時掌握污染狀況、研判污染趨勢,為環境應急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1.2編制依據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急監測預案編制指南》《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綦江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用于規定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應急監測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工作程序和保障要求。
1.4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責任明確。建立結構清晰、運轉高效的應急監測組織體系。根據應急響應等級,明確應急監測隊伍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
協調聯動,科學監測。健全應急監測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環境應急處置的協同配合。科學合理地設置應急監測點位、頻次并及時調整和終止監測。
加強管理,保障有力。強化應急監測工作保障,加強人員培訓、裝備配置和應急演練等日常管理,不斷提升全站應急監測能力。
2.組織體系
2.1日常管理體系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應急監測工作日常管理由應急監測領導小組統籌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應急監測室,成員有監測一室、監測二室,職責分工如下。
(一)領導小組
組長:站長
副組長:副站長
職責:負責應急監測能力建設、預案修編、應急演練、重要培訓和接待等應急監測管理重大事項的決策。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副站長
副主任:應急主管
成員: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全體成員
職責:牽頭統籌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應急值班、應急預案管理、環境應急相關培訓等應急監測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急監測能力建設和預案修編,組織本單位及全區應急監測演練、應急監測培訓。對各風險源企業提供應急監測技術指導。
2.2應急組織體系
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應急組織體系由監測指揮組(調度組)、綜合應急組(技術組)、現場監測組(采樣組)、實驗分析組(分析組)、后勤保障組等5個工作小組構成的應急監測組織體系。
(1)監測指揮組(調度組)
監測指揮組組長由站長擔任,副組長為副站長,應急主管為成員,系應急監測組的最高領導機構,組長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代表應急監測組與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他環境應急工作組溝通協調,負責應急監測行動的組織、決策、調度,監測方案審定和報告核發。
(2)綜合應急組(技術組)
綜合應急組組長由應急主管擔任,組員為應急和質控室成員,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的信息中樞,連接監測指揮組與其他監測工作組的紐帶。在監測指揮組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應急監測行動的現場組織和協調,調度各方監測力量有序開展應急監測,實時向監測指揮組反饋情況。經監測指揮組授權,代表應急監測組與其他環境應急工作組溝通協調,牽頭應急監測質量控制,負責相關信息匯總和綜合分析、監測方案制定和報告編制。
(3)現場監測組(采樣組)
現場監測組組長由監測室主任擔任,組員為監測室成員,牽頭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踏勘調查。啟動應急監測響應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應急監測方案審定后,根據綜合應急組的調度開展現場監測和樣品采集并做好質量控制措施,實時反饋現場監測數據和情況,按規范程序將樣品送達實驗分析組。
(4)實驗分析組(分析組)
實驗室分析組組長由監測室主任擔任,組員為監測室成員,接到監測指揮組的通知后,第一時間做好實驗分析準備,如有必要,按要求趕赴現場搭建臨時實驗室。應急監測方案審定后,按照質量控制要求做好樣品分析并及時報送實驗數據。
(5)后勤保障組
后勤保障組組長由辦公室主任擔任,組員為辦公室成員,經監測指揮組授權,代表應急監測組與環境應急總后勤溝通協調。負責應急監測組的車輛調度、相關物資的購買調配、應急監測人員的生活保障以及相關費用的報銷和結算等。
2.3應急響應分級
依據《重慶市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事件級別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響應等級,發生初判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Ⅰ級響應,發生初判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Ⅱ級響應,發生初判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Ⅲ級響應,發生初判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Ⅳ級響應。
各響應級別的判別條件及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應急監測組織構成見附件1。
3.應急程序
3.1應急響應程序
按照以下程序啟動應急監測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1.應急接報。接到突發環境事件通知后,應急值班人員應做好接報記錄,相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初步調查了解事態大小、緊急程度等,完善應急接報和調查記錄并報告監測站負責人。
2.事態研判。進一步整理調查掌握的相關信息,根據“附件3.應急監測響應分級”中的事件類型,結合事件實際情況,研判事件初判屬于什么等級,需要啟動幾級響應,是否需要上級支援,并將相關情況報告上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
3.啟動響應。根據“附件3.應急監測響應分級”中的應急監測組織構成,通知相關人員到崗集合,迅速做好儀器裝備和后勤保障準備,按照規范程序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3.2應急監測開展
應急監測工作開展總體上應遵循《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
(1)監測方案制定
應急監測隊伍到達事件現場后,監測指揮組指導綜合應急組會同相關部門迅速了解事件最新情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結合現場實際組織編制應急監測方案,報環境應急指揮部備案并抄送相關環境應急工作組。
(2)監測方案調整
根據事態變化和處置工作開展情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要求及時調整監測方案,報環境應急指揮部備案并抄送相關環境應急工作組。
(3)監測行動實施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生態環境應急監測方法選用指南》《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報告編制指南》等規范和文件要求,開展采樣監測、實驗分析和報告編制工作。
3.3監測報告編制
(1)綜合應急組承擔應急監測數據匯總和報告編制職責,應急監測報告的結構、內容和格式應遵循《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報告編制指南》規定。
(2)應急監測報告應經過編制、審核、簽發三級審核,當監測數據異常時,監測指揮組、綜合應急組應與應急處置組及環境應急專家等會商研判,共同確定報告結論。
(3)應急監測報告主送環境應急指揮部,并抄送其他相關環境應急工作組及與事件相關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經審定的應急監測報告可通過電子渠道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人員,紙質監測報告隨后報送。
3.4應急監測終止
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由應急監測組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實際,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監測終止建議。
3.5后續相關監測
如需評估事件對生態環境的中長期影響,在應急監測終止后,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要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監測。
3.6相關工作規定
(1)安全事項
應急監測人員應時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識,在進入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開展監測時,要提高警惕和加強安全防護;未經現場負責人同意,嚴禁私自進入危險區域開展監測作業;進入危險區域時須兩人以上同行且配備相應防護措施,迅速完成監測任務并立即撤離,不得私自逗留。
(2)質量控制
現場監測儀器應定期維護和校準,樣品采集應符合相關監測技術規范,實驗室分析應嚴格遵守相關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規定。
(3)保密規定
突發環境事件解除保密限制之前,除根據工作職責、按照工作程序逐級上報監測數據,不得私自對外透露和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相關信息。
(4)案卷歸檔
應急監測工作結束后,應急室要落實“一案一冊”工作要求,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專檔。
(5)事件總結
應急監測工作結束后,應急室應按照《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報告編制指南》要求,組織撰寫應急監測總結報告,總結經驗,剖析教訓,不斷提高應急監測能力。
4.保障措施
4.1能力建設制度
應急監測室應根據《生態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指南》和《生態環境應急監測能力評估要點》,結合本單位應急監測隊伍組織、裝備配置現狀,以及相關案例和行政區域主要環境風險,每年組織全站應急監測能力評估,不斷優化應急監測日常組織管理體系,加強應急監測隊伍建設、裝備配置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監測實戰能力。
4.2人員培訓制度
應急監測人員應熟悉環境應急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要求,了解不同類型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方法,熟練使用相關儀器設備。應急監測新裝備驗收和培訓原則上同步進行,并形成規范的驗收培訓檔案資料和學習教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經驗教訓的總結學習。外出參與應急監測培訓的人員,應梳理歸納培訓內容,形成培訓學習資料并集中學習宣貫。
4.3儀器設備管理
應急監測儀器設備管理,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采用“一總多專”的管理方式,由儀器設備管理員總體牽頭,其他專門人員分工負責相關儀器的管理。具體使用維護遵循以下規定:
(1)便攜式監測儀器應定期校準和維護;
(2)應急采樣裝置和采樣容器使用后應及時清潔,有耗材需求的儀器設備應每月進行耗材檢查,及時更換過期耗材和補充庫存;
(3)防護面罩使用后應及時更換濾芯,自給式呼吸器氣瓶每半年進行1次壓力檢查,壓力不足要及時補充;
(4)應急監測車、發電機、車載UPS等日常維護由專職司機負責,確保車況良好、油料充足、供電穩定。
4.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監測能力建設、后勤保障、購買服務、應急演練等經費優先列入年度預算。鼓勵和支持應急監測方法、技術等科研項目的研究。
4.5應急值班制度
承擔應急監測工作的人員應嚴格遵守《綦江生態環境局值班制度》規定。
5.附則
5.1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對現有預案組織審查,及時修訂與實際工作不相符的內容,確保預案的指導性和實用性:
①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
②應急監測組織體系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
③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④重要環境應急監測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
⑥在突發環境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監測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
⑦現行預案發布實施5年以上;
⑧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2)應急演練
每年組織1次應急監測演練,演練內容主要為行政區域易發生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
5.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負責解釋。
5.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