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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決定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411
- [ 發文字號 ]
- 綦環改〔2025〕41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2
- [ 發布日期 ]
- 2025-11-17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重慶業臻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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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責令改正單位:?? 重慶業臻建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趙學顏???? ????????????????? ?????????????????????????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69925533XP?? ???????????????????????????????? ??? ????????????
地址:??????? 重慶市綦江區通惠街道思南村皂桷灣?? ????????????????????????? ? ? ? ???????????????
我局于2025年10月27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現場檢查,通過對比你單位2025年10月25日監控視頻與脫硫塔噴淋堿液池加藥記錄(PH值檢測登記表),發現記錄的加藥時間段未進行加藥操作,構成未如實記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行為。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
1.2025年10月27日我局對你單位現場檢查時所做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
2.2025年11月5日我局對你單位現場負責人夏*怡所作的調查詢問筆錄(附夏*怡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1份;
3.2025年10月27日你單位提供的《PH值檢測登記表》復印件1份;
4.2025年11月5日你單位提供的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50022269925533XP001V)復印件1份;
5.2025年10月27日我局對你單位現場檢查時拍攝的視聽資料及提取的監控視頻資料1份;
6.2025年11月5日你單位提供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69925533XP)復印件1份;
證據1、4、6證明違法主體是你單位,且我局對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具有管轄權。
證據1-5證明你單位未如實記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違法事實真實存在。
上述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之規定。
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每次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二) 未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或者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如實記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 ?????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并在30日內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復查。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你單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決定,我局將申請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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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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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書一式二份,一份送當事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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