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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K36131411J/2025-00011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水利、水務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4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4
重慶市綦江區水務建設運營管理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綦江區水務建設運營管理中心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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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水務工程項目建設、運營相關輔助性、事務性、技術性等具體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未設置下屬機構。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明確原旅游度假區管委會撤銷后有關機構編制調整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24〕26號),區水務建設運營管理中心劃轉由區水利局管理,為區水利局所屬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58.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8.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158.27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58.2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58.27萬元,其中:農林水支出預算122.1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1.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6.7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36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158.2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58.2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8.2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8.27萬元,比2024年增加158.2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7萬元,比2024年增加158.27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新增本單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00萬元,比2024年增加0.00萬元。
重慶市綦江區水務建設運營管理中心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00萬元,比2024年增加1.0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1.00萬元,比2024年增加1.00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新增本單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3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3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本單位無項目支出。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0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00輛、執勤執法用車0.0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0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00輛、執勤執法用車0.0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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