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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K36131411J/2025-00068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水利、水務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發布日期 ]
- 2025-10-27
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 2024年度區級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年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2、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協調落實重要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協調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3、組織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貫徹落實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開展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負責水利對外交流、合作等有關涉外事務。
4、負責組織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跨區縣(自治縣)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5、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起草水利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河庫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6、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定全區和重要區域水中長期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水資源調度。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按權限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村鎮供水工作。
7、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8、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落實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9、負責水文工作。負責全區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10、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1、組織實施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重要河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承擔全區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綦江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12、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綦江區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3、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14、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相關工作。貫徹落實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傳和實施。
15、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本部門內設機構設置:黨政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規劃建設科、水文水資源科(全區節約用水辦公室)、水利工程管理與移民科、水生態與河長制科。
下屬事業單位:區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服務中心、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站、區水文與水旱災害防御中心、區水利水電工程運行服務站、區村鎮供水中心、區水土保持站、區河道事務中心、區水務建設運營管理中心。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4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局機關、區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服務中心、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站、區水文與水旱災害防御中心、區水利水電工程運行服務站、區村鎮供水中心、區水土保持站、區河道事務中心、區水務建設運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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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04209.60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9335.43萬元,增長198.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增發國債安排項目56980萬元,其中,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8252萬元、橋河山洪溝綜合治理766萬元、小灣水庫11697萬元、金釵湖水庫11723萬元、馬龍水庫10682萬元、中崗水庫1873萬元、朝陽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805萬元、小型灌區7815萬元、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364萬元;二是增加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綜合治理21000萬元;三是減少蓋石場鎮段河道綜合治理5150萬元。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104207.6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9333.44萬元,增長198.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增發國債安排項目56980萬元,其中,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8252萬元、橋河山洪溝綜合治理766萬元、小灣水庫11697萬元、金釵湖水庫11723萬元、馬龍水庫10682萬元、中崗水庫1873萬元、朝陽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805萬元、小型灌區7815萬元、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364萬元;二是增加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綜合治理21000萬元;三是減少蓋石場鎮段河道綜合治理515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4207.61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99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104209.6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9335.43萬元,增長198.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增發國債安排項目56980萬元,其中,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8252萬元、橋河山洪溝綜合治理766萬元、小灣水庫11697萬元、金釵湖水庫11723萬元、馬龍水庫10682萬元、中崗水庫1873萬元、朝陽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805萬元、小型灌區7815萬元、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364萬元;二是增加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綜合治理21000萬元;三是減少蓋石場鎮段河道綜合治理51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18萬元,占2.1%;項目支出102052.42萬元,占97.9%;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04209.6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69335.43萬元,增長198.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增發國債安排項目56980萬元,其中,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8252萬元、橋河山洪溝綜合治理766萬元、小灣水庫11697萬元、金釵湖水庫11723萬元、馬龍水庫10682萬元、中崗水庫1873萬元、朝陽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805萬元、小型灌區7815萬元、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364萬元;二是增加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綜合治理21000萬元;三是減少蓋石場鎮段河道綜合治理515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0799.9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6069.50萬元,增長190.2%。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增發國債安排項目56980萬元,其中,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8252萬元、橋河山洪溝綜合治理766萬元、小灣水庫11697萬元、金釵湖水庫11723萬元、馬龍水庫10682萬元、中崗水庫1873萬元、朝陽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805萬元、小型灌區7815萬元、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364萬元;二是增加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綜合治理21000萬元;三是減少蓋石場鎮段河道綜合治理515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6733.36萬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發國債資金安排水利項目類年初預算為82760.9萬元,決算完成數為57068.59萬元。因未達支付條件,25692.31萬元未完成支付。
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99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0801.9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6071.49萬元,增長190.2%。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增發國債安排項目56980萬元,其中,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8252萬元、橋河山洪溝綜合治理766萬元、小灣水庫11697萬元、金釵湖水庫11723萬元、馬龍水庫10682萬元、中崗水庫1873萬元、朝陽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805萬元、小型灌區7815萬元、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364萬元;二是增加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綜合治理21000萬元;三是減少蓋石場鎮段河道綜合治理515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6731.37萬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發國債資金安排水利項目類年初預算為82760.9萬元,決算完成數為57068.59萬元。因未達支付條件,25692.31萬元未完成支付。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科學技術支出345.61萬元,占0.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5.83萬元,增長19.3%,主要原因是50011023T000003403165-中小河流及山洪災害預警系統物業化服務(2020-2025)年初無預算,調整增加了183.73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4.94萬元,占0.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9.72萬元,增長39.9%,主要原因是:一、因2024年機構改革導致機構數量、人員數量發生變動。二、50011022R000002268786-死亡撫恤及喪葬費年初無預算,調整增加了23.02萬元。三、50011022R000002269358-“中人”一次性補貼,年初無預算,調整增加了8.11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90.75萬元,占0.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97萬元,增長5.8%,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機構改革導致機構數量、人員數量發生變動。
(4)節能環保支出1276.86萬元,占1.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21.86萬元,增長21.0%,主要原因是2024年機構改革,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收支劃撥至綦江區水利局本級176.86萬元。
(5)城鄉社區支出3383萬元,占3.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383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機構改革,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收支劃撥至綦江區水利局338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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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農林水支出98602.32萬元,占97.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7130.19萬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發國債資金安排水利項目類年初預算為82760.9萬元,決算完成數為57068.59萬元。因未達支付條件,25692.31萬元未完成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101.45萬元,占0.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6.43萬元,增長6.8%,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機構改革導致機構數量、人員數量發生變動。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157.18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1851.5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56.04萬元,增長1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機構改革,機構數和人員數發生變動增加了費用。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305.67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1.65萬元,增長7.6%,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經費綜合定額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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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0.0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3407.6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3263.93萬元,增長2270.9%,主要原因是2024年機構改革,增加旅游度假區建設管理委員會轉入2024年隱性債務化解項目3383萬元。本年支出3407.6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3263.93萬元,增長2270.9%,主要原因是2024年機構改革,增加旅游度假區建設管理委員會轉入2024年隱性債務化解項目3383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4.57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69萬元,下降39.0%,較上年支出數減少8.91萬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有所下降。2、我單位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3、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4、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與上年持平。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30萬元,主要用于到市內各上級單位因公出行、區內水利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20萬元,下降12.6%,較上年支出數減少5.93萬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我部門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統籌合理使用車輛,減少油費等,節省公車運行費用。
公務接待費2.2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2.49萬元,下降84.6%,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98萬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5輛;國內公務接待23批次218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103.98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4.46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7.5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3.58萬元,增長90.6%,主要原因是增發國債資金項目增加,要求嚴格,以及對各街鎮水利干部業務知識更新,增加了開展會議次數,增加費用。本年度培訓費支出1.6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58萬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實行過緊日子,減少不必要的培訓費用支出,只進行公需、專技等必要培訓。本年度差旅費支出3.4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4.25萬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實行過緊日子,出差次數和規格減少。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6.49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9.88萬元,增長14.6%,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撤銷217007-重慶市綦江區水利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職能職責移交給本單位,上年度數據32.89萬元未納入上年度統計數;二是2024年非在編人員費用38.6萬元從部門項目類重定為公用經費類;三是獨立運行補丁5.73萬元從部門項目類重定為公用經費類;四是機構改革人員增加費用等。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5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682.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4.2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9182.5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425.5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509.9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9.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770.4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7.9 %。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備、建筑工程服務和物業化管理服務等。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對部門整體和11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績效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114項,涉及資金102052.42萬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報告的方式開展績效評價0項,涉及資金0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詳見附件。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部門未委托第三方開展績效評價。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從評價情況來看,績效指標完成較好。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區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部門整體、政策或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610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