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預算/決算
>
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69925517XQ/2025-00004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1
- [ 發布日期 ]
- 2025-02-21
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人力社保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社保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及人才流動調配工作;參與人才工作規劃、政策的制定和貫徹落實,做好人才工作重點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人才引進和智力引進;做好產業人才引育相關優惠政策審核兌現,以及“一站式”人才服務統籌管理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全區非在編人員日常管理監督工作。
3.負責職業能力建設,組織落實和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實施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監督管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4.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綜合管理;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員交流、負責人任免及培訓組織實施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高層次人才的規劃、選拔、培養和管理,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實施,實施國家、市、區吸引留學人員來綦工作或定居政策,做好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5.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并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牽頭城鄉就業人才工作目標管理及考核。
6.擬訂農村勞務開發管理、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承擔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勞務輸出等相關工作,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7.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8.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協同實施全面參保計劃;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實施企業、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與監督,承擔行政監督責任。
9.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推進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的落實;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傷、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工資統發審核及工齡確認工作。
10.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11.協助做好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招考錄用、公開遴選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擔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的科級及以下干部教育培訓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8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就業和人才中心(掛重慶市綦江區農村勞務經濟發展中心、重慶市綦江區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牌子)、重慶市綦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掛區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牌子)、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檔案管理中心、重慶市綦江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等8個下屬事業單位。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掛信息科牌子)、政策法規科(掛信訪室牌子)、規劃財務科、人力與人力資源開發科(掛區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職業能力建設科牌子)、就業促進與農民工工作科、社會保險管理與基金監督科、事業單位管理科(掛區職稱改革辦公室牌子)、工資福利科、勞動關系與監察仲裁科(掛工傷管理科牌子)、綜合科、黨群政工科等11個職能科室。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963.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650.0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313.81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1,245.87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社會保障專項轉移資金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963.83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3,577.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3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9.2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313.8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1,245.87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社會保障專項轉移資金減少。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650.0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50.02萬元,比2024年減少1,343.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08.58萬元,比2024年減少85.2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項目支出2,941.45萬元,比2024年減少1,258.4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社會保障專項轉移資金減少。
本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9.8萬元,比2024年增加0.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接待費6.8萬元,比2024年增加0.8萬元,主要原因是預計開展接待跨省招工團隊費用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比2024年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定額減少,主要用于公務車輛燃油費、維修費、停車費、洗車費、路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62.38萬元,比上年減少32.5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公用經費定額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3,255.2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彭尚琴???聯系方式:023-4822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