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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69925517XQ/2024-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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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1
- [ 發布日期 ]
- 2024-10-21
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 2023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人力社保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社保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及人才流動調配工作;參與人才工作規劃、政策的制定和貫徹落實,做好人才工作重點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人才引進和智力引進;做好產業人才引育相關優惠政策審核兌現,以及“一站式”人才服務統籌管理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全區非在編人員日常管理監督工作。
3.負責職業能力建設,組織落實和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實施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監督管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4.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綜合管理;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員交流、負責人任免及培訓組織實施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高層次人才的規劃、選拔、培養和管理,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實施,實施國家、市、區吸引留學人員來綦工作或定居政策,做好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5.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并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牽頭城鄉就業人才工作目標管理及考核。
6.擬訂農村勞務開發管理、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承擔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勞務輸出等相關工作,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7.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8.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協同實施全面參保計劃;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實施企業、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與監督,承擔行政監督責任。
9.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推進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的落實;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傷、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工資統發審核及工齡確認工作。
10.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11.協助做好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招考錄用、公開遴選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擔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的科級及以下干部教育培訓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掛信息科牌子)、政策法規科(掛信訪室牌子)、規劃財務&基金&資金科、就業促進&返鄉&創業科、人才開發&交流&培訓科、事管&綜合科&培考中心、工資科&統發&退管中心、勞動關系與監察仲裁科(掛工傷管理科牌子)、社會保險管理與基金監督科、黨群政工科、公共業務&參保&城保科、居保&機保&待遇發放&社會化管理科、工傷保險科、區信息中心&網絡信息統計科、城鄉就業統籌&失業保險科、重產&市場科、區人力社保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人力社保檔案管理中心19個職能科室。
二、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3年度收入總計3512.37萬元,支出總計3512.37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702.55萬元,下降61.88%,主要原因是減少中央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三類人員安置、淘汰落后產能養老保險收支差、后續支出項目。
2.收入情況。2023年度收入合計3512.3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448.12萬元,下降60.80%,主要原因是減少中央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三類人員安置、淘汰落后產能養老保險收支差、后續支出項目。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512.37萬元,占10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3.支出情況。2023年度支出合計3512.3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702.55萬元,下降61.88%,主要原因是減少中央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三類人員安置、淘汰落后產能養老保險收支差、后續支出項目。其中:基本支出748.94萬元,占21.32%;項目支出2763.43萬元,占78.68%;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512.37萬元。與2022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5702.55萬元,下降61.88%。主要原因是減少中央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三類人員安置、淘汰落后產能養老保險收支差、后續支出項目。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12.3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302.87萬元,下降60.16%。主要原因是減少中央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三類人員安置、淘汰落后產能養老保險收支差、后續支出項目。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72.51萬元,下降18.03%。主要原因是調劑淘汰煤炭落后產能職工安置專項補助到其他單位。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12.3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557.30萬元,下降61.27%。主要原因是減少中央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三類人員安置、淘汰落后產能養老保險收支差、后續支出項目。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72.51萬元,下降18.03%。主要原因是調劑淘汰煤炭落后產能職工安置專項補助到其他單位。
3.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
4.比較情況。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3370.77萬元,占95.9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79.06萬元,下降7.65%,主要原因是調劑淘汰煤炭落后產能職工安置專項補助到其他單位。
(2)衛生健康支出29.54萬元,占0.84%,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66萬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3)農林水支出84.17萬元,占2.4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4.17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和區級鄉村振興銜接資金。
(4)住房保障支出27.89萬元,占0.7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6.76萬元,下降48.97%,主要原因是清算后繳存基數調整。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48.9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37.2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91.63萬元,下降23.12%,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2022年補發清算的工資津補貼超額績效及退休人員健康休養費。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111.6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6.18萬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公用經費定額減少。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用于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郵電費、工會經費、維修(護)費、物業管理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房租水電和因公出差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8.39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55萬元,下降6.15%,較上年支出數減少4.86萬元,下降36.68%,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標準。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3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國境事由。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縮減部分活動經費。
公務車購置費0.00萬元,主要用于新購公務用車。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購公務用車。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6.84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業務工作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34萬元,增長95.43%,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支援綦江舉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專家團“走進綦江”、鄉村振興聯合檢查、首屆中國(綦江)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大會等活動用車,故公車運維費用增加。較上年支出數減少5.23萬元,下降43.33%,主要原因是2022年突發情況支援鎮街、社區、高速公路卡點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用車費用增加。
公務接待費1.55萬元,主要用于上級部門到我單位調研檢查、督導工作、檢查指導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89萬元,下降71.51%,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標準。。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38萬元,增長32.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務接待全部由機關支付。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3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8批次208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74.34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6.84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38.5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04萬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會議支出。本年度培訓費支出15.2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3.14萬元,增長625.71%,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間,多數培訓為線上培訓,疫情過后,線上培訓轉為線下培訓,逐步安排工作人員外出培訓,致培訓費用同比上升。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1.68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6.18萬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開支。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36.4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36.4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36.4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36.4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主要用于采購通用辦公設備及印刷服務費等。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對37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37項,涉及資金2,763.43萬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報告的方式開展績效評價0項,涉及資金0.00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詳見公開表。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無。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未完成年度績效目標的項目。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2023年度無開展重點績效評價的項目。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22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