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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02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農業農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3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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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區農業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承擔農作物(糧食、油料、蔬菜、果樹、花椒、茶葉、花卉、中藥材等)產業發展規劃與管理,農作物技術推廣與技術服務,農作物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與開發創新、試驗示范,種植業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土壤肥料和農田用水監測,基本農田保護與耕地地力建設,肥料質量與殘留監測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質量管理,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農業補貼與農作物救災,受理和組織農作物種子糾紛的田間鑒定,植物營養診斷,植物檢疫,農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和防治技術培訓指導,植保新技術、新藥械示范推廣和農藥管理等工作。
部門現行的職能職責(注:由部門根據三定方案結合實際情況填寫)。
- 單位構成重慶市綦江區農業服務中心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5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無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130.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02.82萬元,上年結轉2,528.0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165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66萬元,項目經費增加1638.34萬元。(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130.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5130.85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36.9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0.8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1.87萬元,農林水支出4911.2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2361.8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8.6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2343.18萬元。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130.8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30.85萬元,比2023年增加2361.84萬元。其中:1.基本支出934.65萬元,比2023年增加18.6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34.62萬元,公用經費減少15.96萬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2.項目支出4196.2萬元,比2023年增加2343.18萬元,主要原因是結轉資金較多等,主要用于農業生產發展等重點工作。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6.4萬元,比2023年減少3.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接待費1.4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相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比2023年增加1.5萬元,主要原因是車輛老化,使用時間較長,同時,項目資金增加,檢查驗收次數增加,車輛運行費增大;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慶市綦江區農產品質量和環境監測站報廢車輛1輛,指標調入該單位購置車輛1輛。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3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3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63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3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00萬元。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668.17萬元。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六、專業性名詞解釋(納入向社會公開范圍的部門必須填寫!)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高濤 ?聯系方式: 高濤,電話:023-48622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