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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603612D/2025-00134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農業農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0
- [ 發布日期 ]
- 2025-10-30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區委農業農村工委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決議、決定。對全區農業農村工作和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實施領導,保證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負責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黨組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批準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基層黨組織的設立。配合區委組織部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
(3)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協助區委及區委組織部加強全區農村工作隊伍建設、管理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4)負責指導全區農村工作系統黨的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干部、黨員及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5)負責全區農業農村工作政策研究、向區委提出鄉村振興、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建議。
(6)負責區級農村工作系統知識分子、統戰、民族和宗教工作。
(7)負責本單位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指導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8)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9)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區農業農村委(重慶市綦江區鄉村振興局)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區級農業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支隊承擔,并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2)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擬訂全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承擔區“三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負責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培育、保護農業品牌。負責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7)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市級和區級財政專項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建設規劃。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1)指導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12)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承擔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承擔農業援外相關工作。
(14)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按照權限管理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
(15)負責全區扶貧開發管理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負責對外協調和接待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公文、檔案、信訪、保密、機要、會務、機關車輛管理等工作。牽頭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農業農村輿情管理。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
2、黨群政工科。牽頭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參與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牽頭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知識分子、統戰、群團、民族和宗教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干部隊伍建設、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牽頭開展農業農村人才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牽頭開展民生監察工作。
3、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并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決算并組織執行。開展中央和市級及區級財政資金監督使用。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財政項目績效管理、績效評價工作。擬訂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內部審計制度并牽頭組織實施。
4、科教與法規安全科。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業教育、高素質農民培育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牽頭起草地方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牽頭擬訂地方種業振興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指導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指導農作物、畜禽品種及配套系管理、審定、登記、鑒定工作,指導農作物種子、種苗管理,指導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執法執規監督工作,指導農村宅基地違法用地查處工作。承擔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牽頭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平安建設工作,牽頭農業行業安全生產、抗災救災、應急管理工作。指導農機安全監理。統籌協調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審批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及相關事項的備案等工作。牽頭負責信用體系建設。
5、規劃發展科。統籌研究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地方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實施的政策建議。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承擔推動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結構調整。組織協調農業產業園區建設。組織協調鄉村產業、休閑農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休閑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地方農產品加工、鄉村企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延長農產品產業鏈。參與農產品加工業監測分析和技術研發體系建設。落實農產品加工業地方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管理工作。承擔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農業領域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實施農業領域國際合作項目。
6、調研信息科。承擔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協調落實中央鄉村振興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及區委有關工作要求。統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推進鄉村振興工作,指導鎮街落實鄉村振興工作任務。牽頭承擔區級農業農村工作系統綜合性報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牽頭組織開展“三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牽頭軟科學研究相關工作。牽頭鄉村振興工作(含鞏固脫貧成果)督查檢查、考核評估。牽頭負責區級農業農村系統宣傳工作。
7、城鄉融合促進科。協調推進鄉村建設行動。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開展農村廁所革命。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機制。參與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推動農村文化發展和移風易俗,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研究提出中央和市級及區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指導使用。指導脫貧幫扶項目資產管理。承擔防止返貧監督和幫扶工作。協調推動脫貧勞動力就業,指導開展有關技能培訓。協同推進脫貧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保障工作。參與協調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選派管理。承擔脫貧戶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承擔脫貧人口穩定增收工作。
8、改革與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建設。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工作,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推動農村產權規范流轉和交易。承擔農業統計工作。分析研究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協調農業設施用地相關工作。
9、生態能源與智慧農業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擬訂地區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外來物種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追溯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有關工作。編制地方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智慧農業建設規劃。推進農業大數據應用和農業農村數據資源體系建設。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和農村電子商務。指導數字鄉村發展有關工作。編制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牽頭負責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展會管理和農民豐收節協調指導工作。
10、農作物科(農業機械化管理科)。起草地方糧油生產發展、經濟作物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油料、經濟作物區域布局、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工作。落實肥料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指導經濟作物重大技術推廣和綠色種植制度構建。組織開展經濟作物生產信息調度分析。提出經濟作物產品產需調控建議。牽頭負責糧食油料、經濟作物抗災救災、節水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情信息工作。起草地方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地方農機作業規范和技術標準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農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機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1、畜牧獸醫與漁業漁政科。擬訂地方畜牧業、飼料飼草業、獸醫事業、畜禽屠宰行業、漁業、畜禽種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畜禽屠宰、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指導畜牧業、漁業結構調整、推廣應用、標準化生產、規模飼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組織實施漁業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管理有關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牽頭承擔綦江區動物疫病防治、疫情管理以及獸醫從業人員和動物診療活動管理。監督指導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指導畜牧業、漁業安全生產。
12、耕地保護與農業綜合建設科。組織編制地方農田建設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新增耕地質量鑒定工作。組織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定耕地質量等級。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方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承擔地方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資金執行有關工作。承擔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年度計劃編制、組織實施等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及建后管護。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4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1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即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本級),參公單位2個,即重慶市綦江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和重慶市綦江區農村經營管理站,事業單位8個,即重慶市綦江區畜牧站、重慶市綦江區農業服務中心、重慶市農業廣播學校綦江區分校、重慶市綦江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重慶市綦江區農田建設中心、重慶市綦江區農產品質量和環境監測站、重慶市綦江區扶貧服務指導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水產站。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41743.02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5440.46萬元,增長5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支出導致收支增加。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41217.8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5180.13萬元,增長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導致收入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1217.85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525.17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41743.0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04.10萬元,增長5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導致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209.27萬元,占12.5%;項目支出36533.75萬元,占87.5%;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63.64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項目建設完成,完成了全部資金支付,所以無結轉結余。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41743.0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5440.46萬元,增長5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支出導致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1217.8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5180.13萬元,增長58.3%。主要原因是增加專項資金支出導致收入增加。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935.74萬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的項目資金減少了。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525.17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1743.0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04.10萬元,增長5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410.57萬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的項目資金調整減少。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43.35萬元,占2.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29.17萬元,增長28.2%,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從區水利局調入7個人到本單位,加上退休人員經費增加、增人增資和待遇調整兌現導致社保繳費增加。
(2)衛生健康支出224.86萬元,占0.5%,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0.18萬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繳費基數調整導致總醫保繳費較少。
(3)節能環保支出508.38萬元,占1.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08.38萬元,增長69.5%,主要原因是市級安排的節能環保項目資金增加。
(4)農林水支出39725.73萬元,占95.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817.73萬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項目資金減少。
(5)住房保障支出240.70萬元,占0.6%,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0.20萬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繳費基數調整導致住房公積金減少。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63.64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項目建設完成,完成了全部資金支付,所以無結轉結余。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209.2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41.9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408.21萬元,增長10.1%,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在職人員調入。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醫療保險、其他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生活補助等。
公用經費767.3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3.90萬元,增長13.9%,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等。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費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68.59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89萬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開支,與預算比有所下降。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3.83萬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加強對公務用車管理和公務接待次數的控制,所以支出減少。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2.43萬元,主要是用于主要領導出國開展外貿促進活動產生的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采購公車計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2.60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二級事業單位區農產品質量和環境監測站購入一臺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49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燃油費、修理費、保險費、洗車停車費、過路過橋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6.91萬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80萬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對本部門公車實行統一管理與安排。
公務接待費13.66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相關部門檢查和項目驗收。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42萬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實際接待次數減少。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88萬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接待人數和標準。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1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5輛;國內公務接待190批次1742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8.43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3.5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19.1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2.56萬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部門內業務站所的部分會議統一進行安排,所以減少了會議次數。本年度培訓費支出82.8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70.16萬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參加培訓人數和規模。本年度差旅費支出19.9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61萬元,增長8.8%,主要原因是外出招商和調研的次數增加。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99.4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辦公設備購置、工會經費、福利費、培訓費、其他交通費用、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64.28萬元,增長19.2%,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等因素所致。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5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8輛、執法執勤用車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977.4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71.4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3669.4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836.5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4773.4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8.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426.6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9.6 %。主要用于采購高標準農田建設,動物、植物疫病防疫物資和實驗室專用材料,農業用農藥、化肥、種子等物資,農業保險、農村土地確權頒證、農業社會化服務等。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對2024年所有預算資金安排的項目由各資金使用單位自評,我委及委屬二級單位涉及項目163個,金額36533.75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績效目標自評表。見附件
(三)重點績效評價情況
對重慶市綦江區2024年區級銜接資金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3706.96萬元,涉及我委資金836.47萬元,績效評價發現項目入庫程序執行不夠規范,項目存在利益聯結機制不明確、項目歸屬填報不完整、受益對象與績效目標不匹配、項目建設內容不明確、績效目標不合理、項目時間進度安排不合理等問題。提出了加強項目入庫管理、績效管理、使用成效監管、項目過程監管、入庫規范等措施。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解交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解交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8588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