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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603612D/2025-00085
- [ 發文字號 ]
- 綦農委〔2025〕67號
- [ 主題分類 ]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農業農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0
- [ 發布日期 ]
- 2025-06-12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重慶市綦江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
根據《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重慶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25〕37號)要求,經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研究制定《2025年重慶市綦江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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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慶市綦江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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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25〕37號)要求,為做好補貼兌付工作,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原則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對非農征(占)用耕地、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對拋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待復耕后重新納入補貼,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同一地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二)積極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自覺保護耕地、提升耕地地力。
(三)嚴格落實補貼公示制度,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必須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示內容與實際補貼發放情況一致。補貼具體辦法要簡便易行,便于操作。補貼資金兌現要及時。
(四)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必須全部直補到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領,不得直接抵扣任何農業生產費用或“一事一議”等籌資款。嚴防補貼資金“跑冒滴漏”,對擠占、挪用、騙取、貪污或違規發放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補貼對象、依據、標準及程序
(一)補貼對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數額與耕地面積掛鉤,直接補貼到戶。村社集體機動地種地的,補貼給種地農戶。享受補貼的農民對耕地保護負責,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補貼依據。補貼依據以二輪承包耕地面積為基數,扣減頒證后的非農征(占)用耕地、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各街鎮補貼面積不得大于基礎面積減去撂荒地等改變用途耕地面積。
(二)補貼面積的核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負責組織實施,做好申報、核實、公示和補貼信息錄入工作。村級申報。2025年5月上旬前,村(社區)完成系統申報、面積公示。各街鎮以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為基礎,組織村(社區)、組對農戶補貼面積進行審查核實,對不符合享受條件的耕地面積予以扣減,審核無誤后逐戶登記,并由各村(社區)登錄“耕地地力保護服務平臺”進行申報及公示。村級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若公示期間有異議,可以撤銷公示重新核實(注:線下公示需蓋章后張貼公示并拍照,下同),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需上傳公示照片完成公示確認。街鎮審核。街鎮督促村(社)及時準確申報、匯總農戶和補貼面積等數據,組織人員對村(社區)提交的補貼數據進行調查核實,對核實后的數據進行匯總并以村(社區)為單位對補貼對象及補貼面積進行線下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鎮級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公示確認的補貼匯總數據、鎮村兩級公示資料報送至區農業農村委,街鎮、村對補貼面積的真實性負責;街鎮審核原則上要求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區農業農村委對各街鎮上報的補貼面積進行最終匯總確認;區財政局以區農業農村委最終匯總確認的補貼面積,作為發放補貼的依據。
(三)補貼標準。根據全區各街鎮核實并公示無異議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總面積和2025年市下達我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總量,通過系統測算補貼標準。經初步測算,2025年補貼標準為62.35元/畝。
(四)補貼程序。按照“村級逐戶登記、村級逐戶核實、張榜公示、街鎮審核、區級測算、及時發放、系統錄入”的流程,進一步規范補貼資金發放工作。根據一般農戶耕地面積和統一的補貼標準,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個承包耕地農戶。由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等補貼明細審核,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對各街鎮補貼總面積進行審核,區財政局負責核撥補貼資金。
四、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管理和兌付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由區財政部門會同區農業農村委根據本方案要求,及時劃撥兌付資金。區財政局根據區農業農村委報送的兌付金額及兌付明細及時劃撥補貼資金。承辦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在辦理補貼發放手續時,應在存款折摘要欄內注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字樣。
(二)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兌付工作,嚴格按程序實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務必于6月10日前將公示無異議的補貼數據錄入“耕地地力保護服務平臺”,6月26日前將公示無異議的補貼數據導入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并保持與耕地地力保護服務平臺的補貼面積一致,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戶。
五、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區域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落實負總責。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落實專人負責,扎實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各項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務必及時準確完成本轄區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數據申報、統計、核實、兩級公示、信息的審核和錄入以及政策解釋等工作。
(二)嚴明紀律紅線,筑牢監管防線。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肅認真對待惠農補貼工作,在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七不準”,即不準由村組干部代領代發存款折(卡)、不準借機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不準用補貼款抵扣任何收費和債務、不準隨意降低補貼標準、不準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資金、不準違規向享受補貼農戶以外的個人或集體支付補貼資金、不準拖延補貼資金兌現時間。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補貼工作進展情況,組織督查組入戶走訪調查,強化對補貼工作的監督檢查。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將嚴格落實定期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補貼監督機制,采取日常監管、隨機抽查、重點檢查、專項督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加強補貼發放各環節監管,堅決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違規現象的發生,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挪用、冒領、套取補貼資金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精準對象審核,掛鉤地力保護。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政策補貼對象和范圍進行基礎數據申報,嚴格核實補貼對象和面積,對不予享受補貼的對象要堅決予以剔除。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種糧大戶補貼分離實施,同一地塊可同時享受兩種補貼,互不影響。結合巡察、審計發現部分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存在發放不精準的問題,嚴格履職審核把關。要貫徹落實《綦江區撂荒地治理十條》,結合撂荒耕地整治成效鞏固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撂荒耕地整治利用臺賬,將補貼政策和耕地地力保護責任相掛鉤,對農戶承包耕地撂荒的要逐戶發放《撂荒耕地復耕復種提醒書》,督促農戶積極復耕復種。要及時更新耕地地力保護服務平臺和“一卡通”補貼平臺信息。禁止死亡人員領取補貼,禁止耕地已改變用途仍享受補貼,違者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強化政策宣傳,信訪源頭治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強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政策解讀,引導基層干部特別是村社一級干部,準確把握此項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同時要加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宣傳力度,通過張榜公示、發放明白紙等渠道,做到補貼范圍和補貼依據宣傳到戶,補貼金額核定到戶,補貼申請表填寫到戶,補貼數額公布到戶,補貼通知發放到戶,補貼資金兌現到戶,實現補貼政策家喻戶曉,有效調動農民保護耕地、提升地力和種糧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認真做好農民群眾信訪舉報個案的調查處理工作,把農民反映的實際問題解決在基層。對于信訪案件要在規定時間內辦結,讓群眾理解認可,信訪案件處理情況將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考核指標。
(五)規范基礎管理,嚴把數據質量。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相關基礎工作。進一步完善補貼資金的公開公示、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落實各級各部門審核責任。認真做好耕地面積核實工作,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將核實的耕地面積錄入“耕地地力保護服務平臺”,同時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數據備案表(附件2)報區農業農村委和區財政局。
區農業農村委農服中心聯系人:殷視潔;聯系電話:023-48622188。區財政局農業科聯系人:楊艷;聯系電話:023-48623432。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