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關于常態化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相關鎮(街): ??
近年來,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民政部、市民政局統一部署,我區組織開展了“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區仍存在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長期未開展活動、負責人失聯等情形的“僵尸型”社會組織,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僵尸型”社會組織整治成果和工作成效,防范化解社會組織領域重大安全風險,根據民政部、市民政局相關文件精神,現將常態化清理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通過持續開展整治行動,進一步清除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整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激活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防范化解社會組織風險,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為保持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貢獻力量。
二、整治范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入常態化清理整治范圍:
(一)連續兩年未參加年度檢查(年報)的社會組織;
(二)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
(三)連續兩年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系的社會組織。
三、主要措施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和“限期整改一批、注銷一批、撤銷一批”基本思路,由相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登記管理機關各司其職,相關鎮(街)積極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共同抓好“僵尸型”社會組織的分類處置工作,在結合社會組織實際情況基礎上,依法依規實施,分類分步推進。
(一)責令限期整改。對確有繼續存留必要的“僵尸型”組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相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對主管的社會組織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補充年檢等方式,并限期整改,確保社會組織發揮作用、健康發展。
(二)督促指導注銷。對沒必要繼續存留的“僵尸型”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逐個督促其盡快辦理注銷手續,防范別有用心之人假借“僵尸型”社會組織名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相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督促并指導社會組織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依法依規撤銷。對不按照時限要求辦理注銷手續的社會組織,將按照程序給予行政撤銷登記處罰,并按照有關規定,將其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由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牽頭,相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協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到清理“僵尸型”社會組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相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要調配相應力量,確保“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同,形成監管合力。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相關鎮(街)要主動與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溝通協調,健全完善協作機制,明確分工,按工作職責加強對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業務活動等方面的管理,形成整治合力。???
(三)創新工作方法,建立長效機制。要研究建立“僵尸型”社會組織的預防、監管和執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健全排查機制,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加強定期排查,將新發現的“僵尸型”社會組織及時納入整治范圍。要進一步完善綜合監管,加強聯合執法力度,推動無效低效社會組織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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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