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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76936P/2025-00122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教育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7
- [ 發布日期 ]
- 2025-03-07
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本級)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治教;草擬本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導全區教育工作。
2.負責全區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布局結構調整,負責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組織實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的政策傾斜,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負責對本區各職能部門、鎮(街)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5.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管理、監督全區教育系統的財務、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內部監督審計;規劃、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勤工儉學、后勤服務工作,指導學生資助工作。
6.統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協調民辦教育規范辦學秩序,承擔對民辦教育機構辦學活動相應的監管責任。
7.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
8.負責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管理、指導學校干部和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學校干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9.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學校機構編制和人事及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職工調配、考核、職稱評審和獎懲工作。
10.負責全區的學籍管理工作。
11.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
12.負責各類教育考試工作。
13.負責全區的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區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14.負責本區教育系統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綜合協調處理教育系統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1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單位構成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掛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履行區委規定的職責,與區教育委員會合署辦公。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227號)文件,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科室10個,分別為辦公室(扶貧科)、組織科、人事科、基礎教育科、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掛團工委辦公室、關工委辦公室牌子)、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掛政務服務科牌子)、校外培訓監管科、計財科、安全保衛科(掛群眾工作科牌子)、督導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96個,其中直屬事業單位10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教育科學研究所、重慶市綦江區考試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教育人才管理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教育服務管理中心、重慶市綦江區中小學衛生保健所、重慶市綦江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中小學基本建設管理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教師進修校、重慶市綦江區教育督導評估中心;學校86所,分別為幼兒園1所、小學58所、初中16所、九年一貫制3所、完全中學6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職業教育學校1所。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設立重慶市綦江區惠登陵園小學和重慶市綦江區瀛山書院小學的通知》(綦委編[2023]43號)文件,新成立本部門下屬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惠登陵園小學和重慶市綦江區瀛山書院小學。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9,684.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9,684.22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6,863.51萬元,主要是減少了結轉資金及專戶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9,684.22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19,164.5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59.0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0.48萬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2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6,863.5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47.9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6,815.5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684.2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684.22萬元,比2024年增加1,636.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58.38萬元,比2024年減少47.95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4人,導致人員經費等相關支出下降;項目支出19,125.85萬元,比2024年增加1,684.45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改善高中、中職辦學條件經費,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區,全力辦好新時代綦江人民滿意的教育。
本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9.5萬元,比2024年減少0.3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5萬元,比2024年增加0.18萬元;主要原因是為了提升地方經濟活力,加強了招商引資工作,相關接待費用有所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比2024年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部門“過緊日子”政策,調減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標準;主要用于公車日常產生的燃油費、停車費、洗車費、維修費等;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88.31萬元,比上年減少16.91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落實政府部門過“緊日子”精神,壓減了一般性開支。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額。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9,125.8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車輛購置。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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