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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76936P/2025-00104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教育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5
- [ 發布日期 ]
- 2025-03-05
重慶市綦江區石壕小學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教育管理與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定和實施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管理和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確保課程設置和教學質量的標準化。
2.?學生發展與支持:提供基礎教育課程,包括語文、數學、科學、社會、藝術和體育等。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學生資助和心理輔導,確保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
3.?教師管理與培訓:負責教師的招聘、培訓和職業發展。實施教師資格認證和教師績效考核。組織教師的專業發展和繼續教育活動。
4.?財務管理與監督:管理學校的財務資源,確保經費使用的合規性和有效性。監督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5.?校園安全與維護:負責校園的安全管理和維護,確保校園環境的安全和整潔,實施校園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
6.?家校合作與社會服務: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與合作,共同促進學生的成長和發展。開展社區教育活動,提供社會服務,增強學校的社會影響力。
7.?設施與資源管理:管理和維護學校的教學設施和設備,確保教學資源的有效利用。規劃和實施校園建設、教育裝備和后勤服務工作。
8.?學籍與招生管理: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制定和實施學校的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屬基層預算單位,2025年編制人數49人,實有人數48人。設書記、校長1人,副書記1 人,副校長2人;內設機構4個,分別為政教處、總務處、黨政辦和安保處;中層干部6人,分別為政教主任、政教副主任、總務主任、黨政辦主任和安保主任。學校有三個教學點,分別為中心校、中心幼兒園及柏果村校,柏果村校設有附設幼兒班。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106.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81.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24.97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 22.8萬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43.64萬元,事業收入減少了20.8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106.24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775.4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33.0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9.3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8.4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22.80萬元,主要是原因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9.6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6.8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81.2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81.27萬元,比2024年增加2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18萬元,比2024年增加29.6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6.09萬元,比2024年增加14萬元,主要原因是特定項目的需求增加,主要用于教育系統長贍人員生活補助和學前教育運轉補助。
本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4年持平,均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6.09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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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王永平 ?聯系方式:023487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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