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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22XG/2025-00019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交通、工業、信息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交通運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發布日期 ]
- 2025-02-20
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管理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綦江區通運輸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工程目管理的相關輔助性、事務性、
技術性等具體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發展規劃、計劃。
2.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政府投資項目(不含村民小組通暢公路)建設單位的事務性工作。
3.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的事務性工作,受理質量和安全的舉報、投訴,參與質
量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4.承擔監督項目的竣(交)工質量檢測、鑒定、核定的事務性工作。
5.負責全區各鎮街交通運輸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業務指導。
6.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工程監理機構和人員資質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7.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及人員的信用評價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內設辦公室、安全科、監督科。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區交通運輸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復函》文件要求,將全區交通運輸工程項目管理的相關輔助性、事務性、技術性等具體工作職責整合,將重慶市綦江區公路工程質量管理中心更名為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86.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6.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97.84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減少97.8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86.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2.0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0.45萬元,交通運輸支出預算223.6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0.40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減少97.8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73.3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24.50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86.5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6.54萬元,比2024年減少97.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4萬元,比2024年減少73.3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單位有1人退休,1人調出區外,人員減少導致基本支出減少;項目支出25.50萬元,比2024年減少24.5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已于2024年12月搬遷至原農委辦公場所,無需租賃辦公用房,辦公用房租賃項目減少。
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管理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4.50萬元,比2024年減少1.5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5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0萬元,比2024年減少1.00萬元,主要原因是兩輛公務車其中一輛為電車,公務車運行費減少;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5.5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吳志強??聯系方式:023-85886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