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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22XG/2025-00018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交通、工業、信息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交通運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發布日期 ]
- 2025-02-20
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區交通局的名義,統一行使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1)宣傳貫徹執行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交通相關法律法規。
(2)承擔全區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制度、執法標準規范。
(3)承擔全區公路路政(國省縣道)、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執法職能。組織、協調公路超限運輸治理的執法工作。
(4)承擔公路、水運和地方鐵路等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執法職能。
(5)承擔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工作。
(6)協調對接地方高速公路相關工作。
(7)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交通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核定事業編制105名,設12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勤務管理科(應急科)、數字大隊、法制科、直屬大隊、城區大隊、南部大隊、北部大隊、中部大隊、港航海事大隊、工程質量監督大隊。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398.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98.1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142.64萬元,主要是項目經費撥款減少176.7萬元,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增加34.0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398.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48.5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08.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35.62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905.79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142.64萬元,主要是項目經費撥款減少176.7萬元,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增加34.0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98.1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98.17萬元,比2024年減少142.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58萬元,比2024年增加34.0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撥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執法支隊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334.59萬元,比2024年減少176.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過緊日子”要求,在保障支隊正常運轉下,縮減單位項目經費支出。
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29.5萬元,比2024年減少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1萬元,比2024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在保障執法支隊公務接待支出上,按照過緊日子要求減少公務接待次數;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5萬元,比2024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過緊日子要求縮減公務車運行經費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無公務車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423.41萬元,比上年減少15.08萬元,主要原因為按照過緊日子要求縮減機關運轉經費和獨立運行補丁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304.59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1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黃婷??聯系方式:023-85886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