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訂工業、信息產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擬定工業經濟運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運行工作。
(三)負責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項目,對招商引資項目進行考察論證、分析評估、洽談、簽約和服務。
(四)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發展促進政策并組織實施。
(五)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工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六)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工作。
(七)指導本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