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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B40119W/2024-00015
- [ 發文字號 ]
- 綦金發〔2023〕2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國資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2
- [ 發布日期 ]
- 2023-02-22
重慶市綦江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關于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
重慶市綦江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關于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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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和《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2022年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排查第一階段問題交辦單》,我中心對規范性文件開展清理,經研究,決定廢止《關于印發<綦江區建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綦金發〔2020〕36號)、《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擬上市企業儲備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綦金發〔2016〕32號)、《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擬上市企業扶持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綦金發〔2015〕37號)、《綦江區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綦金發〔2015〕39號)、《關于明確我區鼓勵企業改制上市有關政策界定的通知》(綦金發〔2015〕44號)、《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小微企業“助保貸”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綦金發〔2014〕5號)、《關于印發<重慶綦江金融網網站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綦金發〔2014〕30號)7個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廢止的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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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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