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重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渝府辦發(fā)〔2016〕121號)和《關于編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區(qū)委區(qū)政府關于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區(qū)發(fā)展改革委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情況,充分發(fā)揮積極作用。
???(一)加強組織機構建設,保障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開展。調整了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明確辦公室為區(qū)發(fā)展改革委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人,由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我委各科室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成立了相應的組織,確定了專人具體從事此項工作,成立了以我委辦公室為督察考核的組織,為貫徹施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進一步編制和完善公開目錄。按照全區(qū)統(tǒng)一要求,區(qū)發(fā)展改革委信息公開基本目錄規(guī)范和信息公開網站(欄目)進行統(tǒng)一升級。政務信息公開網站排版布局全部統(tǒng)一設置為門戶式,采用藍白色作為主基調。編制了本單位的政務信息公開指南、預算決算等,并逐項逐條梳理了本單位公開發(fā)布的內容,及時準確公開本單位的政務信息,并根據工作實際及時更新、充實、完善,確保每個欄目內有相應的政務信息內容公開發(fā)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 (三)積極落實相關配套設施。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區(qū)政府辦公室的要求,安排專人負責,在物力、財力方面,為政務公開工作提供硬件保障,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推進。
按照條例規(guī)定,2020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條;主動公開欄目10條,其中規(guī)范性文件1條,工作動態(tài)18條;依申請公開共1件,因我委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無法提供,已與相關申請人說明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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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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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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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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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1 |
1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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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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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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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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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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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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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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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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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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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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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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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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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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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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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76 |
393.5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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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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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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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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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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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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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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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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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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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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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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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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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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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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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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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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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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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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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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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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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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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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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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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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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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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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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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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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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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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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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區(qū)發(fā)展改革委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對《條例》和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定的學習、掌握還不夠好問題,仍需進一步學習規(guī)范。
2021年,我委將加強《條例》和區(qū)委區(qū)政府文件的學習,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保證信息公開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guī)范。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