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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0271/2025-0003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發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7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略)
(二)單位構成
根據綦江委辦發〔2019〕48號文件、綦委編〔2022〕27號,機構改革后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辦公室(黨群科)、綜合規劃科、體制改革科、投資管理科(行政審批科)、重大項目管理科、產業發展科(糧油管理科)、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價格管理科、合作示范科、國防動員科等10個職能科室。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六個事業單位:根據綦委編〔2019〕93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價格認證中心,正科級參公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產業發展中心,副處級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糧油質量檢測站,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綦委編〔2020〕24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根據綦委編〔2022〕27號,重慶市綦江區人防指揮通信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4532.6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32.6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 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908.60萬元,主要是增加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專項經費。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4532.6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2294.5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05.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5.62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686.79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預算90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92.52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預算67.70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908.60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2.91萬元,項目支出增加805.69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532.6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32.61萬元,比2024年增加908.6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87萬元,比2024年增加102.9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625.74萬元,比2024年增加805.69萬元,主要增加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專項經費。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24.50萬元,比2024年減少3.0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車運行費用和接待費減少。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國出境公務活動;公務接待費9.50萬元,比2024年減少0.50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公務接待陪同人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00萬元,比2024年減少2.50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管理,降低公務車運行油耗;公務用車購置費 0.00萬元,與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車購置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95.50萬元,比2024年減少34.28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公務用車運行等費用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2025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4.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04.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0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625.74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未安排購置公務車輛費用。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兵,聯系電話:023-4866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