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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0271/2022-00024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收費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發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2
- [ 發布日期 ]
- 2022-08-10
關于調整我區2022年非采暖季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綦發改價〔2022〕17號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調整我區2022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
各燃氣企業、各車用CNG加氣站,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的有關要求,以及上游供氣企業調整重慶天然氣門站價格的相關情況,按照《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2022年中心城區非采暖季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2〕555號)文件要求,我委結合實際,擬定了調價方案,召開了論證會,征求了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消費者、經營者等各方代表的意見,經區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區2022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一)工業用氣上調0.146元,價格由2.37元/立方米上調為2.516元/立方米;
?(二)商業集體用氣上調0.006元,價格由2.51元/立方米上調為2.516元/立方米;
?(三)車用CNG上調0.506元,價格由3.18元/立方米上調為每立方米3.686元(按質量計算為每公斤5.42元)。
?二、執行時間
?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氣最高銷售價格執行期限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其中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執行期限為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
?三、切實維護市場穩定
?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執行時間追溯、氣費清算結算,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有關部門和燃氣企業要加強供需銜接,保障用氣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強化行業自律,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確保天然氣市場供應平穩運行和價格政策平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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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