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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MB18612836/2025-00002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大數據發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2
重慶市綦江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匯總)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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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研究擬訂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戰略,編制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標準體系和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
(2)負責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負責推進全區政府數據采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負責推動社會數據匯聚整合、互聯互通、資源共享。負責研究推進數據資源的流通交易。負責推進社會公共信息資源整合和應用。負責推進全區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等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3)負責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應用發展管理工作。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技術與國民經濟各領域融合應用,統籌全區智慧城市建設,協調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協調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編制全區數據中心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區“數字綦江”云平臺建設管理。協調推進下一代網絡部署和規模化商用。
(5)負責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參與國內外重大交流合作活動,指導開展區域合作、國際化經營,承辦相關活動。指導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6)負責系統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重慶、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職責。
(7)劃入區委網信辦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協調全區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不再承擔負責推動全區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工作。
(8)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綦江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負責推進全區信息化應用工作;負責推進全區“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務”等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國民經濟各領域融合應用;負責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數字內容、智能超算等工作。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工業信息安全;負責全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
(9)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屬于行政機構,內設科室3個,下設事業單位1個重慶市綦江區數據資源管理和應用推廣中心。核定行政編制數8人,事業編制5人。截至2024年12月,有在職機關公務員9人,在職事業人員4人,臨聘人員2人,西部志愿者2人,見習生2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136.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36.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441.46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441.4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136.88萬元,其中:科學技術支出702.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1.6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6.98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355.3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0.86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1961.46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12.2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949.2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36.8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36.88萬元,比2024年減少441.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6萬元,比2024年減少12.24萬元,主要原因是下屬事業單位在職人數較上年減少1人,使得基本支出預算減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784.72萬元,比2024年減少429.22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銅鑼灣數字經濟產業園及城市交通綜合體運營管理獎補政策兌付項目等,主要用于全面實施“云長制”、推動數字重慶建設專項經費、“一件事”應用謀劃開發專項經費、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運營維護、“重點實驗室”建設、扶持大數據產業發展、西部信息安全谷建設、政務數字化評審、辦公樓運行、重大項目競進拉練視頻調度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3萬元,比2024年減少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無此項費用支出;公務接待費1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用于大力發展網絡安全產業和數據災備安全產業,建設國家網絡安全產業園,打造西部信息安全谷,加大招商力度,接待來訪企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比2024年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厲行節約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無此項費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62.05萬元,比上年減少2.5萬元,主要原因為減少了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784.72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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