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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15F/2024-00093
- [ 發(fā)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fā)布機構 ]
- 綦江區(qū)財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發(fā)布日期 ]
- 2024-03-20
重慶市綦江區(qū)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中共重慶市綦江區(qū)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qū)財政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 知》(綦委編﹝2019﹞58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qū)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主要職能職責有:
按照《會計法》、《預算法》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在“三權不變”的原則下,對全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和會計集中核算,加強財務監(jiān)督管理,及時準確為預算單位提供財務報表及相關會計信息資料,協(xié)助預算單位搞好資產及債權債務管理,協(xié)助預算單位完成預決算報表編制及預算執(zhí)行情況分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guī)定,做好核算單位會計資料和電算化會計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和使用期的保管和移交工作;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要求,協(xié)調各預算單位、代理銀行、清算銀行,及時準確辦理財政代管資金收支及國庫集中支付相關業(yè)務,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jiān)管;辦理全區(qū)財政工資統(tǒng)發(f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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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qū)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設置5個職能科室:綜合科、稽核科、支付科、資金科、
核算科。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296.79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96.79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 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 萬元,事業(yè)收入 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 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108.04 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工資調整工資福利支出、養(yǎng)老保險、職業(yè)年金、醫(yī)保費費、公積金等支出增加121.74 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3.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 1296.7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974.02 萬元,教育支出預算 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預算174.08 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預算66.2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82.49 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108.04 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21.7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3.7 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96.7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96.79 萬元,比2023年增加108.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79? 萬元,比2023年增加121.74萬元,主要原因是調整工資,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繳費、公積金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75元,比2023年減少13.7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項目支出,主要用于電子化支付管理和預算執(zhí)行動態(tài)監(jiān)控專項經費等支出。
本單位 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3.5萬元,與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 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 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02.49萬元,比上年減少1.63萬元,主要原因是部門預算口徑調整。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75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 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0 輛。
六、專業(yè)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lián)系人:霍敏 ?????????????? ?聯(lián)系方式:4866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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