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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15F/2025-00107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發布日期 ]
- 2025-10-27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本級)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42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主要職能職責有:
1.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起草全區財政、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有關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3.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全區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的建議,擬訂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財稅政策。擬訂區與鎮(街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參與研究擬訂全區地方金融和融資政策。
4.管理全區財政收支,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職責。負責編制區級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執行區級年度預算。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調整預算、決算及其他重大財政事項。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5.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6.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7.組織執行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區級國有資產,并制定具體管理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
8.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并按規定制定具體管理制度,收取區級國有資本收益;集中統一履行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對相關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組織實施企業會計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9.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財政資金管理;承辦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衛生健康支出,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會計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1.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范財政風險;歸口管理全區政府外債,負責全區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監督管理;代表區政府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12.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按規定制定并組織實施具體財務管理制度。
13.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14.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
15.負責財政宣傳教育和財政信息工作,研究制定并執行財政政策和財政教育規劃。
16.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42號)文件,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科室11個。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4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有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二、單位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375.09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85.21萬元,增長6.6%,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2024年較上年相比數據增加。
1.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1375.0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85.21萬元,增長6.6%,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2024年較上年相比數據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75.09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1375.0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85.21萬元,增長6.6%,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2024年較上年相比數據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34.02萬元,占60.7%;項目支出541.08萬元,占39.4%;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375.0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85.21萬元,增長6.6%。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2024年較上年相比數據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75.0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5.21萬元,增長7.4%。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2024年較上年相比數據增加。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98.24萬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按照“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預算。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75.0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95.21萬元,增長7.4%。人員經費增加,2024年較上年相比數據增加。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98.24萬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按照“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預算。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55.23萬元,占69.5%,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68.43萬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按照“過緊日子”的要求,其他財政事務支出中減少。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00萬元,占0.0%,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7.99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6.96萬元,占25.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3.31萬元,增長62.4%,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正常晉升,養老保險繳存基數調整。
(4)衛生健康支出33.16萬元,占2.4%,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15萬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正常晉升,醫療保險繳存基數調整。
(5)住房保障支出39.74萬元,占2.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97萬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正常晉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34.02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687.8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82.93萬元,增長13.7%,主要原因是2024年職工工資正常晉升,人員經費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退休費等。公用經費146.2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3.64萬元,增長19.3%,主要原因是辦公費用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63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9.87萬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相關費用支出減少。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44萬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新購車輛的維修維護費用減少,2024年迎檢、學習交流等公務接待和人次均減少。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46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還、市內因公出行、財政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4萬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相關費用支出減少。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04萬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新購車輛的維修維護費用減少。
公務接待費0.1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財政部“三走四同”接地氣實踐活動重慶實踐團一行。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9.83萬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公務接待費用減少。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40萬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2024年迎檢、學習交流等公務接待和人次均減少。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3批次25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68.00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3.46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培訓費和差旅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1.0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01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無培訓支出,2024年召開半年工作會議增加。本年度培訓費支出3.1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04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是業務培訓次數增加。本年度差旅費支出16.3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75萬元,增長70.5%,主要原因是差旅次數增加。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6.21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3.64萬元,增長19.3%,主要原因是辦公費用增加。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21.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618.4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28.4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4.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13.4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4.0%。主要用于采購服務類項目。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11個二級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541.08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1)公開范圍。
整體績效表,部分項目績效自評表。
(2)公開內容。
詳見附件。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我單位未委托第三方開展績效評價,無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我單位對11個二級項目開展績效自評,評價等級為優。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未委托第三方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650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