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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果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15F/2025-00186
- [ 發文字號 ]
- 綦江財發〔2025〕297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0
- [ 發布日期 ]
- 2025-11-10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許可重慶啟財渝財稅服務有限公司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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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啟財渝財稅服務有限公司:
????根據財政部新修訂的《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第98號令)第三條“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之規定,我局已對你公司提請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形式上審查,并派員對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核查,認為貴公司符合代理記賬資格條件。現以許可批復如下:
????一、貴司具有會計代理記賬業務資格,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編號:DLJZ50011020250005),并要求亮照亮證經營。
二、每年4月30日前應當資格年審,否則我局將撤回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三、貴司應當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第98號令)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的規定,嚴格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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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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